公示公告:
近日,由利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李某某、韩某某等12人涉恶案,在利州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检察机关指控:2013年,被告人李某某担任广元市某酒吧保安经理,后纠集了韩某某、王某某等十余人,并在酒吧内放置砍刀、木棒作为打架斗殴的工具。2013年至2017年,其在酒吧多次实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采用暴力手段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围绕指控案件事实对被告人依法进行讯问、详细出示证据,围绕犯罪事实、法律适用等问题有力发表公诉意见、充分答辩释法。除涉恶组织纠集者李某某外,其余11名被告人均当庭认罪认罚,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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