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有效遏制、防范职务犯罪,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更好地服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健全职务犯罪预防长效预警机制和技术预防系统,青川院会同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县监察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四部门联合会签了该《通知》。决定自2014年6月起在青川县政府重大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中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检察机关与工程建设项目主(监)管部门共同开展行贿档案查询工作,即在政府重大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检察机关依据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数据库,向项目业主部门提供竞标单位有无行贿犯罪的记录,项目业主部门依据查询结果和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进行行业准入管理。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项目业主单位书面申请查询中标候选人近三年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如果有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青川院对受理的查询申请在受理后三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查询结果,并出具《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项目审批部门在办理中标通知书备案时,应当查验《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通知》实行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的案件移送制度,坚持惩防并举的预防方针,运用法律、纪检、行政处罚等方式对重大工程建设领域的职务犯罪进行综合治理。各单位对招投标领域涉嫌职务犯罪的案件线索应及时移交检察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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