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院用好“检林合作”机制,依托“剑阁古柏资源保护检察工作站”、“蜀道古柏资源保护基地”等平台,继续推动剑阁县古柏保护取得实效。
剑门关镇剑雄村新农村综合体处古柏死亡
2020年12月10日,剑阁县院与县林业局联合巡查古柏现状过程中发现剑阁县剑门关镇场镇剑雄村新农村综合体处原有古柏群因政府在古柏群附近安置建房后建设非通透性硬化地面,同时部分古树周围混凝土砌围栏,仅留较小面积土壤,古柏营养面积变小,养分不够,根系透气性差,及受周边部分居民在古树保护范围内种植蔬菜等居民日常生活影响,导致该古柏群中22株古柏因原生生长环境变化死亡。
居民种植蔬菜现场整改前后对比
12月24日,剑阁县院经审查后分别向剑阁县林业局、剑门关镇人民政府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剑门关镇人民政府依法全面履行古树名木日常管护责任,对古柏群附近居民种植蔬菜、取土、堆砌杂物等损害古树名木正常生长的行为进行处理,并采取措施降低非通透性地面对古柏群正常生长造成的不利影响,建议县林业局依法全面履行古树名木主管保护职责,采取抢救、治理、复壮等措施防范古柏死亡,对已死亡古柏及时进行处置,防范古柏倒塌造成伤人等安全隐患发生。
收到建议后,相关行政机关高度重视,及时部署整改,县林业局、剑门关镇人民政府分别于2月8日、2月22日向本院回复反馈整改落实情况。县林业局组织召开全县古柏保护大会,签订古柏保护承诺书,进一步明确林业部门主体责任,行业部门分管责任,地方政府属地责任;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对混凝土围栏进行通透打孔,确保水分能正常供给,采取砌石填土保护、取土亮根修复、围栏保护、支撑加固、复壮救护等方式加强古柏保护;对全县范围内的古树名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对8个乡镇79株存在安全隐患的古树名木进行排危;委托四川省林业科学院对死亡古树进行死亡原因鉴定,查明原因和责任,并将确系死亡的古树按程序报请相应部门注销档案,同时对无保留价值的死树申报采伐。剑门关镇人民政府加强法律政策宣传和执法,逐户发放《剑阁县剑门关镇蜀道古柏保护告知书》,对剃枝搂叶、取石取土、私搭乱建、树下种植蔬菜等损坏古柏及其生存环境的行为,进行现场劝导和处置,并积极争取62129元资金设置444.3米围栏,防止人员过多对古柏造成直接损害。
整改后现场树立起提示牌
整改后树立防掉枝伤人警示牌
下一步,剑阁县院将立足公益诉讼监督职能,继续加强与林业主管部门协作,推动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共同守护剑阁古柏,奏响“检察蓝”护航“生态绿”的和谐乐章,守护好剑阁古柏这张重要文化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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