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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化:组织矫正人员旁听庭审预防再犯罪

发布时间:2014-06-04  来源:本站  点击量:5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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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6月3,在昭化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雷德明涉嫌盗窃一案,且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雷德明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撤销暂予监外执行的裁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3万元。被告人雷德明是本院监所检察科办理的第一例监外执行服刑人员在犯罪被监督收监的案件。

  在该案的审理过程过中,我院监所检检察科和区司法局一起组织了辖区内的部分社区矫正人员旁听本次庭审。庭审过程中,公诉人通过以案说法的方式,当庭向被告人及旁听的社区矫正人员进行教育,要求社区矫正人员在矫正期内自觉接受监管,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履行相关义务,认真矫正恶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本次庭审的被告人雷德明因犯盗窃犯罪已是“四进宫”,今天庭审中,其对自己的行为真诚悔过。法庭当庭宣判结果及被告人最后真诚的忏悔,对参与听审的社区矫正人员起到了教育作用。庭审结束后,监所科干警与矫正人员交流听审后的感受,一位社区矫正人员表示深受教育:“通过这次旁听庭审,觉得自己以前自己真的是做的不到位,以后要珍惜这次缓刑的机会,勤恳做事,好好做人。”

  通过此次组织社区矫正人员旁听刑事案件庭审,以鲜活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引导他们在社区矫正期间遵纪守法,履行矫正义务,增强了对社区矫正人员教育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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