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疫情期间,16岁的中专在读学生罗强(化名)与家人发生矛盾,离家外出,两天两夜后因没钱支付上网费,临时起意实施盗窃,翻窗进入同镇戴萍(化名)家中,将其放在卧室床单下200元现金盗走,案发后罗强家属代为退赔全部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因罗强系未成年人,有认罪认罚、坦白、全额退赃、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依托其社会调查资料,考虑到其为在校学生,上学意愿强烈,本着对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承办人拟对罗强做出不起诉决定。
不公开听证将案件事实、证据、适用法律等向与会听证人员进行释法说理,也认真收集、听取、采纳他们的意见,彰显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始终秉持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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