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2013年10月、12月,赵海涛以每套5000元的价格先后购买了两套“伪基站”设备。从2013年10月起,赵海涛就将该设备装到一辆汽车里,把“客户”要发送的信息内容编辑好后输入到“伪基站”电脑里,调试好频率,再让孙剑开车到人员密集的地方,向手机用户大肆发送。至2014年3月,两人共发送售楼、招生等各类信息300余万条,造成多名手机用户信号中断共5万多小时。3月13日,呼和浩特市移动分公司网络部接到用户投诉,称拨打电话有问题,随即报案。当日,赵海涛、孙剑被抓获。
经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榆阳区法院近日对7起利用“伪基站”群发短信广告案作出公开宣判,以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一审分别判处徐斌等8名被告人四年零二个月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依法没收作案工具。
自2013年起,徐斌、李伟强等8名被告人,分别从深圳、山东等地购买“伪基站”群发短信设备,在榆林城区非法使用、占用移动基站频率,为多家商户向不特定手机用户强行发送“销售抵押车辆”、“茶楼转让”等广告短信300余万条,从中获利。
民警对扣押的“伪基站”短信群发设备进行试验,在利用短信群发设备发送短信的过程中,周围基站受到强烈干扰,导致手机在4至5秒内不能正常通讯。
经查,上述8名被告人非法利用“伪基站”群发短信设备帮助他人发送广告短信,造成1万名以上移动用户通信中断近一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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