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推进“三位一体”民生检察 联系服务群众“零距离”
——剑阁县检察院“设点建站聘员”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为切实解决检察机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剑阁县检察院坚持工作重心下移、检力下沉,积极探索实践“设点建站聘员”三位一体民生检察工作,将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平台向基层延伸,最大限度地争取群众支持,巩固群众信任,化解群众诉求,进一步密切检群干群关系,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
设立民生检察联络点,筑牢联系服务群众一线平台。该院在下寺镇、城北镇、白龙镇等全县10个未建立派驻基层检察室的片区中心镇设立民生检察联络点,由该院各业务科室分别负责各个民生检察联络点工作,采取定点检察与巡回检察相结合、常规检察与专项检察相结合的方式,在片区中心镇及周边乡镇开展工作。通过履行宣传检察机关的职能职责,开展带案下访、定期巡访和专项检察,受理群众举报、控告、申诉,对基层“两所一庭”和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活动开展法律监督,对涉农惠民专项资金使用进行专项监督,开展法制宣传“五进”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了解掌握社情民意等工作职责,让民生检察工作真正成为检察机关便民利民的接访平台、化解矛盾的维稳平台、维护民权的监督平台和关注民生的信息平台。
建立“青少年阳光工作站”,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环境。该院积极构建“检校共建”模式,在全县12片区中心镇所在地的13所中学设立“青少年阳光工作站”, 由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有未检工作经验的检察官担任工作站站长。通过开展法制讲座、法律咨询和模拟法庭等“送法进校园”活动,进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对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监督考察、帮教和跟踪回访,帮扶留守贫困学生,协助校园安全环境整治等职责,引导青少年学生自觉遵纪守法,最大限度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和校园安全事故发生,合力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聘请民生检察联络员,搭建联系服务群众“桥梁”。该院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在全县各乡镇聘请75名民生检察联络员,由负责民生检察联络点的科室干警联系所在片区联系员,使之切实担负起解决农村涉检问题的宣传员、联络员、调查员、调解员、情报员和监督员职责,协助检察机关准确了解把握社情民意、涉检信访和民生热点问题,及时化解基层矛盾、为民解忧助困,搭建起联系服务群众的“桥梁”,使检察工作扎根基层,贴近群众,更接地气,不断提升检察机关社会知晓度和公信力,不断增强检察人员的群众观念和工作能力。
该院做法得到县委领导充分肯定。县委向永东书记对该院《关于开展“三位一体”民生检察工作的实施意见》作出批示并提出要求:“原则同意,是践行群众路线和深化法治剑阁建设的创新举措,请务实操作,真正实现‘我们多动腿,群众少跑路’。”县委副书记陈勇作出批示肯定:“检察院开展“三位一体”民生检察工作践行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是检察工作的创新实践,是法制宣传和预防违法犯罪的有力举措,值得认真总结和深化。”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树林在批示中肯定指出,“县检察院结合教育实践活动,创新提出‘三位一体’民生检察工作思路,很符合实际,值得充分肯定!这是解决司法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的有效举措,望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并总结提炼推广,供政法各家学习借鉴,请政法委发政法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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