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薄连根案由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立案侦查,由包头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立案受理,将择日开庭审理。
检方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薄连根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3897.4031万元、美元9万元、欧元0.5万元。
与薄连根一同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还有6人。他们分别是内蒙古五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内蒙古保全农产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内蒙古紫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内蒙古凯蒙五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事陈茂勇,内蒙古保全农产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娜,呼和浩特市国土资源局赛罕分局副局长闫雪松,呼和浩特市土地收购储备拍卖中心工作人员刘东升,呼和浩特市土地收购储备拍卖中心工作人员王丽琼,呼和浩特市土地前期成本审核小组工作人员马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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