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近日,青县检察院向县法院发出关于加快重病患在押人员杨某审理进程或变更强制措施的检察建议,28日,县法院采纳该建议,对杨某予以变更强制措施。
杨某,男,汉族,31岁,工人。2014年1月22日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被青川县公安局刑事拘留于青川县看守所,2月24日被执行逮捕。杨某身患肝硬化多年,同时伴有病毒性乙型肝炎、中度抑郁症等疾病。被羁押以来,多次发病,经县人民医院住院接受抗病毒治疗后,短期内仍难治愈。杨某在羁押期间,遵守监规,服从管教,主动交待自己的犯罪行为,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为确保监管场所安全和充分保障在押人员的健康权利,县检察院向县法院建议快速审理该案或变更强制措施,以便杨某接受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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