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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依法批捕昆明“3·01”暴恐案4名嫌疑人

发布时间:2014-03-31  来源:本站  点击量:4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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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日报讯(记者王治国)记者从云南省检察院获悉,3月29日,云南省昆明市检察院分别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和故意杀人罪,依法批准逮捕昆明“3·01”暴恐案4名犯罪嫌疑人。

  3月1日21时许,昆明火车站广场发生严重暴力恐怖事件,一群统一着装的暴徒蒙面持刀在昆明火车站广场、售票厅等处砍杀无辜群众,共造成29人死亡,143人受伤。事发现场证据表明,这起事件是新疆分裂势力一手策划制造的严重暴力恐怖事件。

  3月3日,案件成功告破。经查明,该案是以阿不都热依木·库尔班为首的暴力恐怖团伙所为。该团伙共有8人(6男2女),现场被公安机关击毙4名、击伤抓获1名(女),其余3名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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