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近日,剑阁县检察院已对该县75名拟提拔任用、职级晋升的干部和拟表彰奖励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了17次征求意见的回复工作,对拟进行表彰的1名干部和3个单位提出了“否决”建议。
2014年初,该院向县委呈送专题报告,建议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纳入全县乡镇和部门绩效工作考核程序,得到了县委常委会的采纳。并明确规定:为有效预防领导干部“带病”提拔,凡属该县委管理的干部拟提拔任用、职级晋升和表彰奖励的单位和个人,在提请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前,事先要征求检察院对是否涉嫌职务犯罪的情况、有无涉嫌职务犯罪的举报的意见,对发生职务犯罪的单位和个人实行“一票否决”制。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万源新区翠云路电话:0839-3223805
COPYRIGHT 2026 广元市人民检察院 ALLRIGHT RESERVED
川公网安备51080002000070号
蜀ICP备12028065号-1
![]() |
| 微信公众号(scgyjcy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