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各地检察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及时惩治制假售假犯罪
让假冒伪劣产品无处遁形
国际大牌不好乱贴的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检察院】

生产车间里的假冒国际知名品牌手提包让人真假难辨
“刘某所在的某箱包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生产假冒LV、COACH等国际知名品牌手提包销往国外,涉案金额7000余万元,是目前福州市查处的最大假冒国际知名品牌注册商标案。”3月13日,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检察院检察官高奇说。
高奇还介绍,公诉科科长刘忠平交办此案时提醒她:“这个案件涉案金额大,且假冒注册商标的手提包在国内生产、国外销售,关系到‘中国制造’的声誉,必须审慎办理。”
认真阅卷后高奇发现,公司是严某、陈某(均另案处理)2010年1月投资成立的。该公司以一茶厂为作坊,在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的情况下,批量生产假冒LV、COACH、MK、TB和GUESS等注册商标的手提包,委托物流销往国外牟利。刘某是该公司副经理兼出纳,公司生产经营期间,他经手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开设公司账户收取公司注册资本金;办理公司印章;负责公司财务方面资金收支,审核票据,制作公司资金表、现金流水账,办理公司纳税申报;协助高管林某、陈某某(均另案处理)邮寄假冒注册商标的手提包样品、原料等。至2011年7月案发,该公司共生产销售假冒国际知名品牌手提包10万余个。
提讯时,刘某却称:“公司没有注册自己的商标品牌,生产出来的手提包具体贴何种品牌商标销售,我不知道。我是在老板严某的授意下进行财务管理的。”审查案件时,高奇梳理了刘某的辩解,参考之前其他同案犯的供述和相关证人证言——
“刘某是公司的副总经理,负责公司行政管理及财务工作。”
“公司里除了老板严某,就数刘某权力大了。他负责公司的日常管理工作,工资也由他发放。”
“公司生产出来的假冒注册商标模包及成品刘某都看过,他知道这些手提包是销往国外的。”
“刘某陪老板严某和她国外的亲友参观过生产车间。”
“公司采购原料、设备仪器等发票,都得经刘某审核后才能报账。”
“由此可以认定,刘某主观上明知公司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自己生产出的手提包上使用与其注册商品相同的商标,且非法经营数额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1月26日,我院依法将刘某提起公诉。”高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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