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院案管部门对标找差
扎实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近日,苍溪县院案管部门根据全国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对照近年来高检院、省院制定的规定要求,针对案件受理、流程监控等重点环节、关键节点存在的问题,突出依法依纪监督管理,突出流程衔接监督制约,进一步细化规范要求,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效进行。
一、强化学习,准确把握案管部门在专项活动中的职责任务
该院案管部门充分认识到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对解决案件管理工作自身不规范、不严格的突出问题以及充分履行监督管理职能、发挥统筹司法规范化建设作用的重要意义,及时召开全科会议,对《全国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最高检《关于案管部门积极参加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进行仔细研读,对曹建明检察长在全国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认真领会,全面认清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对案件管理工作的新要求,准确把握案件管理部门在统筹司法规范化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为准确查找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切实改进工作提供标准和动力。
二、对照检查,集中解决案管工作自身存在的不规范问题
通知和方案下发后, 该院案管部门认真查找梳理在统一受理、流程监控、质量评查、业务考评、律师接待、涉案财物管理、案件信息公开、统计信息管理以及业务信息化管理等工作中,有无不依规定程序进行管理和监督的问题,并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如对涉案财物的管理,之前大多采取年底集中清查和上级院要求的专项清查方式,工作比较被动。通过这次对照检查,案管部门改进工作方式,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涉案财物跟踪监管,对所有涉案财物实行动态化、不定期检查,进一步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司法公信力。
三、流程监管,促进检察业务工作规范化水平全面提升 该院案管部门紧紧围绕整治突出问题,充分履行案件管理的各项职能,加大对业务部门不规范司法行为的监督纠正力度,有针对性地提出建立完善规范司法行为的措施机制,促进全院整体司法规范化水平、办案质量和检察公信力全面提升。充分利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加强流程监控,强化对司法办案活动的全程管理、动态监督。该院案管部门指定专人每日登陆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已结案件从文书是否按权限审批、材料是否及时入卷、犯罪嫌疑人强制措施情况、是否超期羁押、是否超期办案、查封、扣押、冻结、保管、处理涉案财物是否符合有关法律和规定、有辩护人的案件承办人是否听取辩护人意见等方面开展监控。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以来,该院案管部门对业务部门存在的瑕疵问题进行了口头提示3次,没有及时听取律师意见,起诉书表述不规范等问题,相关科室均及时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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