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子是植物繁衍的起点,是农业发展的“芯片”。种子质量与规范经营关乎粮食安全与农民的切身利益。近期,苍溪县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在履职过程中发现,我县部分农业种子销售者存在未建立进货销售台账、未规范开展种子备案工作的情况,同时相关职能部门未及时对报请备案予以依法审批等问题。
为切实解决这一问题,苍溪县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秉持维护公共利益、促进依法行政的理念,主动与县农业农村部门进行磋商,并送达书面磋商意见函。在磋商过程中,县农业农村部门肯定了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法律监督的积极意义,双方就种子经营监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共同分析了问题产生的原因,并讨论了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
“一粒种子连民生,一纸磋商护丰年”。经过磋商,双方达成共识,决定强化工作协作,共同推动种子经营规范化。
下一步,苍溪县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也将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持续关注种子经营监管工作的落实情况,为农业农村部门依法行政提供法律支持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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