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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广元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2-07-04  来源:本网  点击量:45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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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广元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21年,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6086件,同比上升24.5%,法律监督工作取得新成效,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一、围绕中心大局,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始终把护航发展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坚决贯彻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到全市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开展打击网络政治谣言和有害信息活动,起诉10人。坚决维护疫情防控秩序,会同市卫健委等部门发布工作通告,严惩妨害疫情防控秩序违法犯罪行为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保持扫黑除恶的节奏不变、力度不减,起诉131人,依法对徐雪等80余人涉黑案提起公诉。扫黑除恶工作24个集体和个人获市级以上表彰。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起诉115人。持续巩固三年禁毒人民战争成果,严厉打击各类毒品犯罪,起诉116人,依法对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挂牌督办的四川禁毒128名被告人提起公诉,加大毒财清底力度,对1亿余元的涉案款物提出处置意见,对利用银行账户帮助转移毒资的2名被告人以洗钱罪追诉

助力打造川内最优营商环境。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串通投标等犯罪,起诉223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突出惩治合同诈骗、职务侵占等犯罪,起诉84人。向管理部门发出检察建议38件,促进行业治理系统化规范化。进一步深化检察官联系商协会机制,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15次,提供法律咨询70余次,帮助企业防范法律风险。

服务生态立市发展战略。保障长江十年禁渔,严惩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起诉151人。开展非法捕捞犯罪专项监督行动,起诉非法捕捞犯罪90人,依法对嘉陵江流域4.28系列非法捕捞案21名被告人提起公诉。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办理动植物栖息地保护公益诉讼案件33古柏树保护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市检法两长同庭履职,办理了某建材公司破坏环境资源民事公益诉讼案,被告服判,当庭缴纳60生态修复金

协力推进反腐败斗争。进一步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依法提前介入监委调查案件44件,受理监委移送涉嫌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61人,起诉43人。坚持依法办案与督促被告人认罪悔罪并重,对重大职务犯罪开展司法谈话,32名职务犯罪被告人认罪认罚,追回赃款300余万元。依法履行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职责,立案查办2人。

二、坚持人民至上,守护群众美好生活

始终把维护民生民利、增进民生福祉作为检察工作的落脚点,用心用情纾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切实保障民生民利。守护舌尖上安全,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严厉打击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起诉18人,发出检察建议27件。守护钱袋子安全,从严打击新型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等犯罪,起诉131人,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守护脚底下安全,联合市住建、经信等部门开展窨井盖专项治理行动,推动整治问题窨井盖540余个。守护农民工辛苦钱在全省检察机关创新建立检察正告制度帮助农民工维权,支持农民工起诉124人,河北、新疆五省用工企业发出《拖欠农民工工资法律风险告知书》,帮助42名广元籍农民工追回工资100余万元

用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做好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两级院共办理信访案件387件。开展治重化积专项行动,坚持领导包案制度,办理最高人民检察院、省检察院交办的重复信访案件30件。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决定不捕249人,不诉647人,诉前羁押率指标保持全省最低。深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认罪悔罪的2737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一审服判率99.1

促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以司法救助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坚持依法可救尽救,向135名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及其近亲属发放司法救助金55.5万元。公开听证释法说理,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与听证161件,两级院检察长办理听证案件数量全省第一。深化行刑衔接工作,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线索38件,公安机关立案34件。发挥检察建议在社会治理中的规范引领作用,针对农村校车安全、汽修厂危险废物处置等问题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95件,回复率、采纳率均达100%。督促整治停车乱象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

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持续两年在全市开展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专项行动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75,对故意杀害未成年人的陈某提出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量刑建议。全面实行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对未成年人实施综合保护,通过检察监督督促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相互融合、整体落实。联合市教育局开展一号检察建议专项清理,会同市公安局开展旅馆业违规接待未成年人专项治理回头看,设立家庭教育指导检察服务站,向教育、监护不到位的家长发出家庭教育令和督促监护令对三年来全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进行全面分析,发布《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提出未成年人保护检察方案,该项工作得到市委市政府充分肯定。

三、聚焦监督主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始终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检察工作的价值追求,充分履行四大检察职能,推进更高水平的法治广元建设

刑事检察提质增效。保持惩治犯罪高压态势,起诉2486人,同比上升17.6%。加强侦查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32撤案70,追捕73人,追诉87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65件。加强刑事审判监督,监督纠正审判活动违法20,提出刑事抗诉9,审结的8件抗诉案件全部改判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办理减假暂案件940件,开展减假暂案件实质化办理试点,减假暂不当书面提出纠正监督意见184全面倒查1990年至2020期间3.4万余件减假暂案件,维护刑罚执行权威受省检察院指派,检察院对四川省荞窝监狱进行巡回检察,首次跨地区开展法律监督深化运用-件比质量评价体系,刑事检察-件比1:1.09居全省前列。

民事检察提档升级办理案件511件,同比上升61.7%。统筹推进裁判结果、审判程序监督,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20,监督纠正审判程序违法78件。开展民事执行违法终结本次执行案件专项监督,提出监督意见83件。办理的何某某与张某某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监督案获评全省优秀案件。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监督纠正民间借贷、房屋买卖等领域虚假诉讼案件8件。做好释法说理和引导服判工作,对正确民事裁判依法不支持监督申请99促进当事人达成民事和解21件。

行政检察稳中向好。办理案件104件,同比上升89.1%。着力提升监督品质,实行市县一体化办案,办结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案件16件。加强行政审判程序监督,提出监督意见21件。强化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提出监督意见66件。着力解决诉讼程序空转、当事人实际诉求难以在诉讼中解决的问题,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案件15件。检察机关、民政部门共同努力,成功化解了一起冒名登记结婚的行政争议案,当事人如愿撤销婚姻登记,长达17之久的问题得以解决

公益诉讼检察亮点纷呈。履行公益保护使命,立案398件,同比上升60.5%。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立案办理土地复垦、石材加工等领域案件239,督促修复被破坏的河道岸线土地330亩,督促有关部门征收耕地占用税1.87亿元。维护英雄烈士荣光,会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对全市117处烈士纪念设施进行巡查。木门军事会议纪念馆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退役军人事务部联合发布的红色资源保护典型案例。强化跨区域协作,完善川陕甘”“广巴南毗邻省市检察机关协作机制,移送案件线索6件。旺苍县院、陕西宁强县院联合整治跨省垃圾污染水源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公告案例。

四、筑牢政治忠诚,锻造高素质检察铁军

始终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作为首要原则,融合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干部纪律作风整顿,锻造对党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检察队伍。

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史90年人民检察史,召开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红色资源沉浸学、专题辅导深入悟、薪火相传话发展等多种活动,从百年党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以实际行动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检察机关十项举措护民生活动,细化便民措施66条,解决群众问题60余个。

严肃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干部纪律作风整顿扛牢主体责任,扎实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干部纪律作风整顿。两级院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大家谈,组织117检察夜校,推进四项教育入脑入心。在全市率先订制三个规定手机彩铃,干警主动填报474件,同比上升3坚持刀刃向内,围绕6+2顽瘴痼疾全面开展个人自查和组织核查,严肃查处违纪检察人员4。对照市委确定的纪律作风12个方面突出问题,自查梳理出七个方面25具体表现,制定37条措施确保整改到位。注重效长治,新建制度60项。

抓好班子带好队伍。选优配强领导班子,配合组织部门调整领导班子成员27人次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开展基层院换届后专项检务督察,对新任检察长集体谈心谈话,督促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组织参加各类线下培训130人次,23篇理论调研文章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一门实务教学课程入选首批全省检察机关精品课程浓厚比学赶超氛围,组织优秀办案团队和业务能手讲述成长感悟,激发干警工作热情,39项工作被央视、新华社、检察日报等媒体报道。认真整改市委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召开违纪案件警示教育会,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开展节假日督查56次。

五、强化监督制约,提升执法司法公信

始终把对人民负责、接受人民监督作为检察工作的重要遵循,以公开促公信,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规范运行。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两级院向人大专题报告认罪认罚从宽、未成年人检察等工作16次,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强力支持检察工作。向政协通报生态公益诉讼、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13次。连续六年为700余名市代表委员赠订《检察日报》,发送检察工作动态信息104期,邀请代表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等活动26次,上门走访听取意见建议1200余人次,对提出的意见建议全部落实并回复。

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深化检务公开,通过微博、微信、门户网站等公开案件信息7962条、法律文书1803份。深化人民监督员工作,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活动167人次,办案数量位居全省前列。深化律师权益保障召开座谈会征求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意见建议形成会议纪要,律师全面参与认罪认罚从宽,查阅卷宗、查询案件信息940件次。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3件案件首次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7件案件入选省检察院典型优秀案例,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维护农民工权益两项工作写入省检察院工作报告扫黑除恶办案组被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表彰市检察院被全国妇联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先进集体,6名干警在全省检察机关业务竞赛中荣获能手称号93个集体和个人获得市以上表彰奖励。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市政协民主监督,以及相关单位、社会各界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和全市检察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不足:一是司法理念有待进一步转变,服务中心大局措施不够有力办案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还不够好;法律监督质效还不高,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能力还不足;三是队伍建设还有短板,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还要进一步提升。对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解决,不断改进。

2022,全市检察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和市第八次党代会、市委八届二次全会精神,围绕生态立市、工业强市、文旅兴市、跨越发展思路,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科学管理为手段,树形象、创品牌、争一流,为加快建设川陕甘结合部现代化中心城市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强化服务大局意识,扎实履行检察职责。牢记国之大者,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运用政治智慧、法治智慧、检察智慧,精准服务全市工作大局。聚焦生态立市,完善跨区域联动司法机制,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助力加快建设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典范城市。聚焦平安广元建设,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着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聚焦跨越发展,落实平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要求,强化知识产权综合保护,妥善办理涉科研经费类案件,坚决服务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风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二、践行为民司法宗旨,提供更优检察产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适应疫情防控常态化新形势,妥善办理涉疫刑事、民商事申请监督案件,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办好群众身边的每一件小案,高度重视邻里纠纷、家庭矛盾引发的轻伤害案件和民转刑案件,综合考虑案件起因、犯罪手段、后果、当事人之间关系等因素,用好刑事和解、检调对接、公开听证等机制,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守护一方安宁。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发挥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典型案例等警示引领作用,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断提升。

三、贯彻能动司法理念,创造一流检察业绩。树立精准监督理念,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全面做优刑事检察,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细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机制,强化对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开展巡回检察全面做强民事检察探索开展问题集中领域类案监督,用好检察建议再审检察建议等同级监督手段。全面做实行政检察,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探索建立行政检察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持续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行动,深耕九大法定领域,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四、党建引领提升素能,建设一流检察队伍。旗帜鲜明讲政治,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跳起摸高争一流,抓实质量建设年,围绕检察核心业务指标,完善检察人员绩效考核机制,不断提高队伍专业化水平强基固本夯基础,开展基层建设深化年活动,抓好省以下财物统管改革工作,建好建强基层院。严管厚爱树形象,深化干部纪律作风整顿,健全正风肃纪长效机制,狠抓三个规定落实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新征程新使命催人奋进。全市检察机关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的决议,埋头苦干、勇毅前行,为加快建设川陕甘结合部现代化中心城市做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检察正告:指广元检察机关对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登记在案,长期跟踪,并向拖欠主体发出《拖欠农民工工资风险告知书》,明确告知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法律责任,利用司法权威,形成法律威慑,警示部分不知法、不懂法、不守法的欠薪主体,督促其自行纠正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利用最小司法成本化解部分欠薪纠纷。

一号检察建议:201810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中,认真分析办理的性侵幼儿园儿童、中小学生犯罪案件,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提出三项具体建议。这是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直接向国务院组成部门发送检察建议,也是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发出的社会治理创新方面的检察建议,编号为一号,故称为一号检察建议

行刑衔接:指检察机关会同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实行的旨在防止以罚代刑、有罪不究、降格处理现象发生,及时将行政执法中查办的涉嫌犯罪的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工作机制。

督促监护令:指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过程中,人民检察院发现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予以训诫,并可以书面督促其依法履行监护职责。

诉前羁押率:指检察机关移送法院之前采取羁押措施人数占同期移送审判机关人数的百分比。

-件比:是指发生的具体案子,是指这些具体案子进入司法程序后所经历的有关诉讼环节统计出来的件,两者形成对比关系即为案-件比案-件比的减少,体现了办案质效的提升,有效减少了当事人讼累。

少捕慎诉慎押:20214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在有关文件中明确提出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少捕慎诉慎押从刑事司法理念上升为刑事司法政策。检察机关深化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绝大多数的轻罪案件体现当宽则宽,慎重羁押、追诉,加强对逮捕社会危险性的审查,依法能不捕的不捕,尽可能适用非羁押强制措施,减少犯罪嫌疑人羁押候审;依法行使起诉裁量权,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充分适用相对不起诉,发挥审查起诉的审前把关、分流作用;加强对羁押必要性的审查,及时变更撤销不必要的羁押。

九大法定领域:2021年,未成年人保护法、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安全生产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四部法律先后正式实施。这四部法律分别专门设立了公益诉讼条款,明确将未成年人保护、军人权益保护、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纳入检察公益诉讼法定领域。新增的四大领域与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烈名誉荣誉保护领域共同构成检察公益诉讼九大法定领域。

三个规定: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印发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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