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在旺苍检察院的监督下,县农业农村局在东河流域开展了增殖放流活动。此次放流鱼苗是旺苍县检察院对非法捕捞案件提出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后缴纳的赔偿费用购入,共计投放鱼苗5万尾。
在活动中,全体人员集体移步河岸边,一道将岩原鲤等品种的鱼苗投放到东河中,只见鱼儿争相跃入河中,场面生动壮观。
“开展放流活动,旨在践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保持旺苍县水生生物多样性,进一步补充水生生物资源种群数量,优化种群结构,恢复地区生态平衡。做到‘以水养鱼’‘以鱼养水’,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处。”旺苍县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何刚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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