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二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第十条、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规定,任命:
李米佳同志为广元市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员;
张世海、王年醒二同志为广元市人民检察院书记员。
广元市人民检察院 检察长:张树壮
2013年12月6日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万源新区翠云路电话:0839-3223805
COPYRIGHT 2025 广元市人民检察院 ALLRIGHT RESERVED
川公网安备51080002000070号 蜀ICP备1202806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