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政法委《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在“转变作风,司法为民”活动中开展六项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和省、市院的相关要求,市院控申处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狠抓督查落实,切实把专项活动的具体任务和要求落到实处。
11月22日和25日,市院控申处对部份县区院控告申诉接待室、派驻检察室进行了抽查、暗访,发现存在如下问题:一是重视程度不够。作为窗口单位的控告申诉接待室、派驻检察室,部份同志对该项活动还不太了解。个别院的控申科、派驻检察室对该项活动没有结合实际工作贯彻落实的具体方案,没有具体的方法措施。二是接待不够规范。存在接待未着检察装、未挂牌的情况。对着装接待、挂牌接待,各级检察院都有明确要求,但在检查中仍有不少院的窗口单位检察人员未着装,或着装不规范。三、工作状态不佳。个别同志存在不按时上下班,有迟到早退现象,存在接待室未开门的现象。
为进一步推进专项活动的深入开展,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强化工作规范,提高服务质量。各院要深入开展“文明接待室”创建工作,控申接待室、派驻检察室检察人员上班期间必须着检察装。着装要规范,举止要文明,接待要热情,办事要公道。要重点针对服务态度、办事效率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杜绝“冷、硬、横、推”等现象。
二、丰富为民载体,严格制度规定。充分利用12309举报电话和举报网站,采取带案下访、定期巡访等方式,了解群众诉求,为群众排忧解难。要加强举报答复工作,切实做到实名举报件件答复。进一步推进派驻基层检察室建设,深入机关、乡村、社区、企业、学校广泛开展“五进”活动,全方位、多角度地延伸检察触角,开展法制宣传,提供法律咨询,及时为民解忧。
三、公正严格执法,解决群众诉求。要公正严格执法,加大涉检信访案件化解力度,把群众诉求解决在当地,化解在基层。加大办案力度,及时依法办理案件,通过办案强化监督。要加大公开审查力度,凡符合公开审查条件的,要公开审查,通过公开示证、公开听证、公开论证、公开答复等形式,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获得人民群众的信任。
四、加强督查力度,确保工作到位。市院控申处将不定期对接待窗口、派出检察室进行明查暗访,对未着装、未挂牌、工作不在状态、接待群众“冷、硬、横、推”、工作效率低下、工作方法不当导致群众越级上访、集体上访等情况被抽查、暗访、或被群众反映的,将全市通报,并扣相应目标分,对发生两次以上的,取消年终考评资格,取消申报优秀检察室、省级文明接待室、国家级文明接待室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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