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反腐败重要职能部门,检察机关重拳反贪腐,不断取得新成绩新进步,与拥有一支过硬的反贪队伍密不可分。”10月22日以来,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作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的报告》。接受本报记者采访的全国人大代表们表示,检察机关积极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着力提升执法办案水平,努力把每一起贪贿案件办成铁案,值得赞赏。
检察机关构建起一套相对完善的执法规范体系
近年来,检察机关加强反贪污贿赂工作规范化建设,努力实现对“老虎”、“苍蝇”一打一个准。
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广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康永恒通过网络仔细研究了报告,报告中有关规范执法的内容令他印象深刻:制定和完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和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等规范性文件;先后组织开展规范文明执法、办案安全防范、同步录音录像等专项检查;依法规范侦查取证活动,严格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采取强制措施,完善和落实非法证据排除机制……
康永恒表示,规范执法十分重要:检察人员是否规范执法,直接影响案件办理的证据固化,决定着能否把案件办成铁案,并最终影响司法公信力。“值得肯定的是,检察机关就执法办案构建了一整套相对完善的规范体系。”他说。
对于规范执法,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聊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菁深有感触。她告诉记者,通过参加聊城市检察机关组织的座谈会等渠道,她对检察机关建立和完善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机制比较了解。“用科技手段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案件处理结果令人信服。”
采访中,孙菁对检察机关即将投入使用的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特别感兴趣,她认为软件的推广使用必将进一步统一执法办案的程序和标准,提升办案质量。她说:“在欠发达地区,希望有关部门优先保证科技强检资金。”
对检察机关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努力使办理的每一起贪贿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的检验,接受采访的全国人大代表均表示赞赏。
强化内部监督制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曹建明检察长在报告中说,检察机关通过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完善外部监督制约机制、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副院长宋鱼水接受记者采访时,刚刚参加完海淀区检察院组织的一个会议。她表示,自己经常与检察机关打交道,体会到检察机关十分注重加强内部监督制约,比如实行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上提一级改革等。她认为,检察机关做好自身监督功课,确保了检察权的正确行使,有利于杜绝查办案件中可能存在的随意性。
“曹建明说,检察机关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选任18140名人民监督员,对查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中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拟撤销案件、拟不起诉等‘七种情形’进行监督。2008年以来,共将13265件贪污贿赂犯罪案件提交人民监督员监督。”在现场微博直播中,人民监督员制度被单独作为一条摘播。康永恒对此特别关注,他曾就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向全国人大提过建议。他认为,检察机关启动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的“七种情形”,均为在办案实践中容易发生问题的环节,人民群众也很关注。检察机关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积极回应了社会关切。
康永恒表示,曹建明检察长所作的报告,是他第二次接触检察机关就反贪污贿赂工作向人大常委会作专项报告,广安市检察院前不久也向广安市人大常委会就反贪工作作了专项报告。他认为:“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提出的一些意见建议,有助于检察机关理清反贪发展思路。”
监督产生力量。检察机关在查办贪贿案件中,注重加强自身监督,既有效确保了职务犯罪侦查权的正确行使,又满足了社会公众对办案的知情权,赢得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形成反腐合力,这是接受记者采访的全国人大代表一个共同的感受。
做好反贪工作离不开一支高素质的过硬反贪队伍
打铁还需自身硬。检察机关要做好反贪污贿赂工作,离不开一支高素质的过硬反贪队伍。
理念指导实践。报告显示,检察机关突出抓好反贪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引导检察人员牢固树立办案力度、质量、效率、效果相统一的业绩观,增强人权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效率意识和监督意识,做到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
宋鱼水认为,执法理念的偏差,可能会使司法工作偏离正确发展轨道。检察机关坚持正确执法理念,着力解决执法理念、纪律作风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从源头上把好关,努力实现执法办案力度、质量、效率、效果相统一,值得肯定。
培训提升素质。报告提到,检察机关深入推进反贪队伍全员业务培训,切实提升发现犯罪、侦破案件、收集证据、运用法律等能力。
孙菁表示,检察机关下大力气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有利于建设一支适应反腐倡廉工作需要、党和人民满意的反贪队伍。她同时建议,检察机关的业务培训要向基层一线倾斜,确保一线反贪干警人人参训。
孙菁还告诉记者,她通过实际调研发现,基层检察院反贪部门人手紧张问题比较突出,希望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一线反贪干警时刻存在‘被报复’的危险,应当采取一些保障措施。同时,要提高他们的待遇,防止人才流失。对一些受年龄限制必须退休却有着丰富办案经验的‘老反贪’,可以考虑采取返聘等形式,请他们留下继续工作。”
加大反贪办案力度,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加强反贪队伍建设是关键。接受采访的全国人大代表一致认为,检察机关坚持把反贪队伍建设放在突出位置,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打造过硬反贪队伍,有助于推动我国反腐倡廉建设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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