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天检察院受理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
申请事项跟踪督办工作获到好评
为进一步保障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的诉讼权利,规范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依法执业,今年以来,朝天区检察院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依托案件管理体制改革,积极在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接待服务工作上努力作为,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该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干警,主动开展全方位服务工作:一是主动与反贪、公诉等办案科室协调配合。通过积极沟通协调,在律师、诉讼代理人及当事人申请事项等方面,取得共识,即申请阅卷的律师,一律由案管办提供电子文档,而不再到公诉科等办案科室阅纸质卷宗。二是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等提供全方位服务。依照《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和《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检察院律师接待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朝天区院对凡是符合相关规定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当事人来院办理申请事项,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案管部门跟踪回复,充分保障律师、诉讼代理人依法执业的权利,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增强检察机关的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截止目前,共接待律师41人(次),诉讼代理人5人(次),办理申请事项46件,无一件申请事项未回复。
广元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四川广府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赵兵对该院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事项跟踪督办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和肯定。赵律师认为,朝天区人民检察院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事项跟踪督办工作明显,彰显了检察机关充分尊重和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的权利,同时也符合当前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主题,增强了检察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他今年在朝天区代理了周某受贿案和张某某非法采矿案,就切实感受到了检察机关依法、规范、高效的律师接待服务水平。
(据朝天区院材料)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万源新区翠云路电话:0839-3223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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