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检党任字〔2015〕2号
关于王春妮等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
市院机关各内设机构:
根据《广元市市级部门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王春妮等五名同志任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市院党组研究决定:
王春妮任广元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宣教处处长;
李祥壬任广元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综合处处长;
张宏彬任广元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二处处长;
孙丽鋆任广元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综合处处长;
杨发鉑任广元市人民检察院警务处处长。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从2014年4月22日起算。
中共广元市人民检察院党组
2015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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