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社会管理创新,切实保护失管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被害人监护、抚养的未成年人因失管而产生新的社会问题。2月4日,青川县组织召开了刑事诉讼中失管未成年人救助工作推进会。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国平、市检察院未检处处长吴爱出席会议并讲话。该县领导陈明忠、杨文富、李国海、肖杰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青川县民政局、教科局、团县委就2014年失管未成年人救助工作开展情况各自作了经验交流发言,并对如何开展好2015年救助工作提出了建议。随后,市检察院未检处处长吴爱介绍了未检工作重要性,并对该项工作作了强调及安排。
青川县检察院检察长肖杰介绍2014年失管未成年人救助工作情况。肖杰指出:近年来,县检察院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因监护人涉罪或被害导致无人监管的未成年人,数量较大、潜在社会危险性较高。针对这一情况,为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未成年人失管,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去年4月,县人民检察院积极与县相关单位协商制定了《刑事诉讼中失管未成年人救助工作实施意见》。工作开展以来,已累计对17名失管未成年人开展了生活、心里、教育、医疗就业等方面的救助。该项工作的开展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听取情况介绍后,青川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明忠梳理总结2014年全县失管未成年人救助工作,并要求各与会单位要明确2015年失管未成年人救助工作目标和要求,以机制、制度为准绳,常态化开展好失管未成年人救助工作。
陈明忠指出:一是变要我看为我要看,在思想上达成共识,在法治角度上给予重视,进一步高看失管未成年人;二是变推着干为抢着干,用三个“围绕”即围绕成长规律、围绕职能、围绕具体工作,进一步厚爱失管未成年人;三是变自己干为协同干,各司其职,齐抓共管,进一步开展好失管未成年人救助工作。
当天,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国平对青川县刑事诉讼中失管未成年人救助情况给予了高度肯定,并要求与会各单位:一是要充分认识失管未成年人救助工作的重要性,二是要进一步增强责任心和自觉性,全面落实好刑事诉讼中失管未成年人救助工作,三是要敢于担当,继续探索失管未成年人救助工作,四是要鼓足干劲,让每一名失管未成年人都对未来充满希望。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万源新区翠云路电话:0839-3223805
COPYRIGHT 2025 广元市人民检察院 ALLRIGHT RESERVED
川公网安备51080002000070号
蜀ICP备12028065号-1
![]() |
微信公众号(scgyjcy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