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好地对涉及人身损害赔偿的刑事案件进行释法说理,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对立,进一步提高该类案件办理质效,5月5日,苍溪县人民检察院举办了刑事案件人身损害赔偿业务培训会,邀请苍溪县人民法院四级高级法官徐成就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和计算方法进行了专题讲解。
徐成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相关指导意见、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与相关行业协会会议纪要等文件为基础,讲解了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时涉及的赔偿项目、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并结合案例进行分析,列举了审判实务中应当考虑的多种因素。随后,刑事检察部门干警就办案实践中遇到的问题与徐成展开了讨论和交流。
经过此次培训,参会人员加深了对人身损害赔偿相关问题的了解,使检察官在今后办理涉及人身损害赔偿刑事案件时心中更有数,说理更有力,增强了开展调解工作的积极性和底气。
今年以来,苍溪县人民检察院主导,会同县公安局、县人民法院、县司法局会签了《关于建立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工作制度的意见(试行)》,其主旨是深化涉及赔偿的刑事案件办理机制,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此次培训,有效解决了检察干警落实该项制度过程中,赔偿标准和计算方法的业务“饥荒”问题,确保了该项制度的顺利推进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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