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本网站!今天是:
公示公告:
·广元市人民检察院听证会公告   2025-03-07      ·关于2025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宜的公告   2025-02-07      ·广元市人民检察院关于2024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拟调人员公示   2024-12-10      ·2024年度广元市检察系统拟聘用书记员公示(第二批)   2024-09-30      ·广元市人民检察院 关于2024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4-09-24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检察动态 - 基层动态

昭化检察:以“征收-复垦-退税”全链条监督 规范耕地占用税征管

发布时间:2022-11-30  来源:本网  点击量:3166  
分享:

耕地占用税法作为“绿色税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注重征税,还鼓励临时占用耕地后的复垦,恢复种植条件后可全额退税,对促进企业绿色发展和守护耕地红线、粮食安全“生命线”具有重要意义。2022年以来,昭化区检察院发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以“征收-复垦-退税”全链条监督,助推耕地占用税征收规范管理。

一是监督耕地占用税征收,助推税款“颗粒归仓”。昭化区检察院在今年3月办理的涉税公益诉讼案件中发现,有关行业部门未依法履职,没有定期向税务机关提供行业涉税信息,致使有关企业未依法申报和缴纳耕地占用税。为推动耕地占用税依法征收,确保该项税款“颗粒归仓”,该院及时协调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召开广元市昭化区加强耕地占用税征管协作联席会议,推动实现耕地占用税征收与税源管控闭环管理,并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送达了检察建议书,督促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从今年6月起,通过信息共享机制的有效运行,相关行政机关及时向税务机关推送涉税信息,税务机关补征耕地占用税由最初涉案的40余万元增至1400余万元。

二是监督占用耕地复垦,规范临时用地行为。昭化区检察院在开展耕地占用税办理案件“回头看”中发现,行业主管部门在一企业申请耕地占用税退税案件中,就占用耕地的复垦情况提供了不实证明,可能致使国家利益受到侵害。经依法调查后,该院向行业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收到检察建议后,行业主管部门制定了整改方案,督促申请企业第一时间补充编制占用耕地的土地复垦方案,并在对复垦方案论证审查后,要求申请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审查通过的复垦方案完成复垦整改。为进一步规范临时用地监管,行业主管部门按照《昭化区耕地占用税征管协作机制》,建立健全了临时用地管理制度,实行临时用地审批办理线上运行,加强与税务管理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将临时用地审批、土地复垦验收等信息推送,以确保国家税收不受损失。

三是监督耕地占用税退税,规范退缴审批管理。针对在开展耕地占用税办理案件“回头看”中发现,行业主管部门在办理某公司申请耕地占用税退税案中,未认真审核退税资料和调查核实报告,没有严格依法履行审批职能,可能致使国家利益受到侵害的问题,昭化区检察院向行业主管部门制发了检察建议。根据检察建议内容,行业主管部门组织专人对某公司的退税资料进行完善,并认真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加大与相关部门的对接联系,统筹推进耕地占用税协作机制。同时,优化岗责体系,组织开展耕地占用税退税流程等业务培训,确保税收政策执行落实到位。


上一篇 下一篇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万源新区翠云路电话:0839-3223805

COPYRIGHT 2025 广元市人民检察院 ALLRIGHT RESERVED

川公网安备51080002000070号       蜀ICP备12028065号-1

微信公众号(scgyjcy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