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司法办案透明度,主动接受人民监督。6月17日,苍溪县检察院对一起拟不起诉的交通肇事案件举行公开听证。2名人民监督员受邀作为听证员参加公开听证,同时邀请侦查人员、被害人家属参加听证,并发表相关意见。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向参会人员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和需要听证的问题,侦查人员也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及处理发表了具体意见。该案中,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案发后王某某认罪悔罪、经过调解后同被害人达成了赔偿协议,承办检察官经审查认定王某某构成交通肇事罪,但犯罪情节轻微,符合相对不起诉条件,依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对该案举行公开听证。
听证员在听取案情介绍及提问后,经听证员评议形成表决意见,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王某某拟作相对不起诉,并对检察机关主动作为,依法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行为高度赞赏,并建议检察机关要持续关注该案赔偿落实后续工作。
本次公开听证会程序规范有序,各方意见表达充分,切实提高了检察机关办案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让人民群众感受法律公平正义的同时,让释法说理更有检察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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