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天区检察院助推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落地落实
近日,中共朝天区委八届区委常委会第25次会议讨论通过了朝天区检察院起草的《广元市朝天区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标志着朝天区对未成年的综合司法保护工作得到进一步强化。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监察委员会等九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的要求,在区委书记余飞宇同志的亲自关切下,朝天区人民检察院主动担当作为,依法能动履职。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冷静就该项工作向区委主要领导作了专题汇报,引起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区委政法委书记、组织部长、宣传部长为组长,政府分管领导和公检法主要领导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此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检察院负责日常工作。
在朝天区检察院牵头起草意见的过程中,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多次组织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区教科局、区卫健局、乡镇等20余部门座谈,就相关问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探讨,反复斟酌修改,最终形成了符合朝天区实际的侵害未
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该意见明确了各类报告主体,拓宽了报告举报途径,规范了处置流程,以及不按规定报告的纪法责任。意见内容具体,可操作性强。
下一步,朝天区检察院将切实履职,监督侵害未成年人报告制度的各项举措落地落实,督促相关部门出台配套措施,切实为未成人健康成长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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