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本网站!今天是:
公示公告:
·广元市人民检察院听证会公告   2025-03-07      ·关于2025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宜的公告   2025-02-07      ·广元市人民检察院关于2024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拟调人员公示   2024-12-10      ·2024年度广元市检察系统拟聘用书记员公示(第二批)   2024-09-30      ·广元市人民检察院 关于2024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4-09-24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检察动态 - 基层动态

依法能动履职 昭化区检察院推动实现耕地占用税征收与税源管控闭环监管

发布时间:2022-04-29  来源:本网  点击量:2609  
分享:

微信图片_20220429110425.jpg

昭化区检察院在办理两起公益诉讼案件中发现,辖区有关行业部门未依法履职,致使部门存在信息不畅通、没有定期向税务机关提供行业涉税信息,有关企业未依法申报和缴纳耕地占用税的情形。

为进一步发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推动耕地占用税依法征收,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害,昭化区检察院能动履职,协调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于4月28日牵头组织召开广元市昭化区加强耕地占用税征管协作联席会议,推动实现耕地占用税征收与税源管控闭环管理。昭化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邓长虹及第二检察部相关办案人员、区税务局、林业局、自然资源分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财政局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区税务局组织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及《广元市昭化区耕地占用税征管协作机制》。区检察院组织学习了广元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并由办案检察官通报了2021年办理的昭化区耕地占用税征收公益诉讼案件及现已督促两家涉税企业补缴了耕地占用税的基本情况。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同志针对案件办理中发现的问题展开热烈讨论,并根据各自职能发表意见,共商如何做好辖区内耕地占用税征缴,如何把好耕地占用税源管控,确保农用地转用依法产生的税费应收尽收。昭化区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闫治宇表示,税务机关将在统筹协调、涉税数据交换、纳税服务精细化、科学精准监督四个方面持续发力,依法履行职责,做好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与税源管控综合治理。针对发现的问题以及耕地占用税征收存在的盲点、堵点,昭化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邓长虹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现场送达了诉前检察建议书。

耕地占用税作为国有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监督保护的重要内容,昭化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邓长虹强调,通过召开联席会,理清职权职责,凝聚共识。一方面是以“我管”促“都管”,通过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及时自我纠错;另一方面是实现“双赢、多赢、共赢”,通过联席会加强沟通、实现信息互通,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共同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检察机关将持续关注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实时开展“回头看”,推动实现我区耕地占用税征收与税源管控闭环监管,确保税收“颗粒归仓”。


上一篇 下一篇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万源新区翠云路电话:0839-3223805

COPYRIGHT 2025 广元市人民检察院 ALLRIGHT RESERVED

川公网安备51080002000070号       蜀ICP备12028065号-1

微信公众号(scgyjcy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