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民检察院拟对“四川省广元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听证室建设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四川省广元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听证室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29.75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29.75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四川省广元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听证室建设项目(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并验收。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磋商文件
凡有意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的单位,请于2021年9月29日9:00至10月11日17:00(节假日除外)前到广元市人民检察院808室(广元市利州区万缘新区翠云路135号)报名并领取磋商文件(需带U盘拷贝)。报名时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公司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联系人:潘微微,电话:18113723370。
三、响应文件提交
1.截至时间:2021年10月13日17:00前,逾期视为弃权。
2.提交地点:广元市人民检察院808室
3.参与本次竞争性磋商需提交响应文件一式三份(一正二副),文件应当密封并加盖单位印章。
四、有关事项
1.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少于3家。少于3家时,响应无效,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公告由广元市人民检察院计划财务装备部负责解释。
四川省广元市人民检察院
2021年9月28日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万源新区翠云路电话:0839-3223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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