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广元市人民检察院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广元市人民检察院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内容,现将顽瘴痼疾整治内容公告如下:
1、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2、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
3、违规参股借贷;
4、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5、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
6、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
7、对刑事案件立案、侦查、审判监督不到位;
8、对社区矫正监督不到位。
举报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问题,对利用举报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广元市人民检察院诚挚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受理意见建议、反映相关问题时间:2021年4月12日至6月15日的工作日08:00-12:00,14:30-18:00。
举报电话:0839-3229308
举报信箱:广元市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部。(广元市万源新区翠云路)
广元市人民检察院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12日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万源新区翠云路电话:0839-3223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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