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就《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
本报北京6月17日电(全媒体记者李钰之)为加大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力度,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起草了《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征求意见稿)》(全文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及官方微信公众号),自2020年6月17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0年8月2日。 公众可通过信件或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意见。信件邮寄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邮编100745;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147号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厅,邮编100726。电子邮件可发送至xssfjs@163.com。来信请在电子邮件主题或信封上标注“解释(三)修改建议”。 查阅征求意见稿全文,请扫二维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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