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全面深化检务公开,1月15日,市检察院组织5名人民监督员在剑阁县检察院召开了案件监督评议会,对剑阁县院报送的5件拟作不起诉或撤案处理案件进行监督评议。
评议会上,案件承办人详细介绍了案情、拟不起诉理由或撤案理由及其法律依据,人民监督员就案件相关事实、证据采信、文书表述和适用法律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询问,并对案件进行了独立评议,一致表决同意检察机关拟不起诉或拟撤案的决定。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万源新区翠云路电话:0839-3223805
COPYRIGHT 2025 广元市人民检察院 ALLRIGHT RESERVED
川公网安备51080002000070号 蜀ICP备1202806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