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来宾、媒体朋友:
大家好,我是青川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董伦平,下面就由我为大家详细介绍我院十八大以来“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
近年来,青川县人民检察院在市检察院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指导思想,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案件质量为核心,推动全县反腐败斗争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 工作基本情况
十八大以来,我院共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45件56人,大要案率100%,有罪判决率100%,其中贪污贿赂案件37件42人,渎职侵权犯罪8件14人,副科级8人,正科级16人,副县级2人。其中贪污案件6件7人,受贿案件24件24人,行贿案件7件11人,玩忽职守案件6件11人,滥用职权案件1件2人,帮助犯罪嫌疑人逃避处罚案件1件1人。追回赃款共计33318586.97元。我院人员共计被抽调到市院、省院和省纪委参与办案的天数达549天,参与办理原广巴高速公路工程指挥部综合处处长肖明忠违纪违法案件;参与办理原四川省质监系统违纪违法窝案;参与办理原遂宁市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冉涛违纪违法案;参与办理原遂宁市大英县纪委书记赵杰违纪违法案;参与办理原四川省经信委副主任唐浩违纪违法案件;参与办理原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刘谦祥违纪违法案。
在我县地税局、县卫计局、县教育局、县国土局等部门开展法制讲座共计24场,职务犯罪预防讲座进党校3次,受教育人数达3800余人次,发放预防宣传资料2000余份,接受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283次。结合办案向有关单位及系统提出预防职务犯罪检察建议17份,整改意见被相关单位全部或部分采纳,帮助发案单位落实预防措施,督促整改相关问题。
反贪污贿赂工作单项考评连续三年位居全市第一。2名侦查人员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选为“全国万名侦查能手”。
二、履行检察职能,推动反腐败斗争进程
(一)积极适应新法新规,扎实开展“以事立案”专项行动。
为积极适应新《刑事诉讼法》和新《刑事诉讼规则》,我院在2013年果断采取“以事立案”的方针策略,根据举报线索在查办竹园镇黄沙村、竹园社区案件过程中,果断以村、社委员会涉嫌贪污为由“以事立案”,扎实控制外围证据,迅速确定犯罪嫌疑人,“顺藤摸瓜”挖出举报线索以外的犯罪嫌疑人,成功破获黄某、何某、刘某等人的贪污犯罪行为。正确及时的“以事立案”,有利于前期非法证据排除,合法有序的固定案件证据,迅速揭露犯罪事实,挖出深层次犯罪嫌疑人,惩罚职务犯罪。
(二)持续加大反腐力度,切实践行基层“拍蝇打虎”。2014
年我院先后查处了原青川县建设局局长杜玖泉、原青川县林业局局长李明杰、原青川县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局长吴炳贵;2015年我院先后查处了原四川省农业厅兽医兽药处副处长杨咏、原青川县交通运输局局长涂真华、原青川县民政局局长刘强;2016年我院先后查处了原青川县扶贫移民局局长李国锋、原红光乡党委书记贺霆、原青川县营盘乡党委书记张显科,切实的践行了基层院的“苍蝇、老虎一起打”的目标,在全县取得了极好的办案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我院查办的四川省农业厅兽医兽药处副处长杨咏受贿案,系青川县建院以来自行发现的首例副县级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我院查办的李明杰一案,其涉嫌的罪名和涉嫌的犯罪金额是我市建市以来最多科级干部,该案的查处对净化全县林业系统政治生态环境起到了良好的效果。
(三)坚决保持高压态势,集中整治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我院积极认真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制定了详细的专项行动方案,依法坚决查办发生在医疗、教育、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移民搬迁安置、低保政策兜底、生态保护、灾后重建以及交通、水利、电力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和人居环境整治中的职务犯罪案件,立案查办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3件17人,取得了较好成效,其中扶贫开发建设领域职务犯罪6件10人,农村交通建设领域3件3人,灾后重建土地整理项目4件4人,先后查处了红光乡系列受贿窝案、县国土系统受贿窝案。同时,我院围绕扶贫开发建设领域行贿窝案、土地整理项目受贿窝案,深入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做法,形成的《浅析基层检察院查办扶贫开发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及对策》、《关于县国土系统窝案背后的思考和建议》均获得了县人大主任殷扶炯的批示肯定。
(四)充分发挥反渎职能,依法查处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案件。
2014年2月至11月期间,犯罪嫌疑人李晋、张明海、李大华、董谷成等八人组成长期的偷盗猎团伙,多次驾驶车辆,使用猎枪、火药枪、猎套(钢丝套)、狩猎夹等禁猎工具在唐家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禁猎区域寺沟里、干沟(小地名)疯狂猎杀野生动物,共非法猎杀黑熊1只、毛冠鹿1只、猕猴2只、斑羚2只、野猪3只等野生保护动物,导致“11.5特大非法猎杀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发生。由于案件本身性质非常恶劣,社会影响极大,2015年2月4日全国权威法制栏目——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组深入唐家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拍摄“11.5特大非法猎杀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专题节目,名为“大山深处的枪声”,于2015年4月28日在中央电视台1套黄金时段播出,该栏目向全国观众曝光了该案犯罪嫌疑人对相关法律的漠视、作案手段的残忍和数次结伙猎杀野生动物行为的猖獗,且案件侦破后,先后被人民网、凤凰资讯网、网易新闻、中商情报网、广元新闻网、新民网等各大网站报道,造成特别恶劣社会影响。我院迅速介入,发现唐家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工作人员陈万里、马曲波未对寺沟里进行巡护和巡护监管,未认真履行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赋予的野生动物保护职责,致使寺沟里长期处于无人巡护的真空状态,给偷盗猎人员可乘之机。我院遂对陈万里、马曲波以涉嫌玩忽职守罪立案侦查,获得了社会的一致好评。
我的介绍完毕!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青川县文化路 电话:0839-7202573
COPYRIGHT 2019 四川省广元市青川县人民检察院 ALLRIGHT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