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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检察院获“广元教育之星”提名奖

发布时间:2016-10-24  来源:本站  点击量: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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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青川县院在首届“广元教育之星”评选活动中,被表彰为“广元教育之星”提名奖,据悉青川县院为全市司法机关中唯一获此殊荣的集体。

“广元教育之星”评选活动是为了展示全市教育形象,宣传弘扬先进典型,讴歌真善美,凝聚正能量,由市精神文明办、市教育局、广元日报社联合开展,参选单位通过层层推荐,并经公众投票、专家评审,最终评出获奖者。

青川县院历来重视未成年人成长教育,历来支持教育事业发展。近年来,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犯罪嫌疑人、被害人监护、抚养的未成年人存在失管的现象,通过打造刑事诉讼中失管未成年人关爱救助“六一工程”,先后救助31名失管未成年人,其中对在校的8名中小学生通过专项救助资金实施生活救助,有效的预防和减少了新的犯罪发生。制定《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办法》,针对在校学生作出的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会同所在学校有关人员组成监督考察小组,制定监督考察具体方案,对被附条件不起诉人开展考察、教育,实施跟踪帮教。考验期届满,听取学校对附条件不起诉学生的考察意见,综合评定提出起诉或者不起诉的意见。目前,已对5名在校学生开展监督考察,其中林某于今年考上大学。构建“检校共建”模式,在辖区中学设立10 “青少年阳光检察站”,选派干警担任站长兼法制副校长,每月驻校工作一天,通过开展互动,定期探看、随时走访了解在校学生的困难和思想状态,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开通阳光检察QQ、建立“青川未检之声”微信公众平台,每周定期推送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动态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相关信息。成立未检志愿服务队,集结社会力量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现已招募志愿者100余人,累计与3500名在校学生进行沟通交流,采用引导鼓励、兴趣导向、说服教育等方式,帮助不良少年纠正行为习惯。通过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引导青少年学生自觉遵纪守法,最大限度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校园安全事故,将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梳理编写成《未成年人犯罪案例选编》,结合办案经验编写《青少年自护三字经》,打造“开学法制第一课”品牌活动。截止目前,发放《未成年人犯罪案例选编》23000余册、发放《青少年自护三字经》12500张,开展“法制第一课”50余场,组织模拟法庭4次,校园法制知识竞赛2次,开展“珍爱生命远离毒品”主题征文征画比赛并编印优秀作品集1次。

    近两年来,未检办案组先后被表彰为“四川省青少年维权岗”、“广元市共产党员示范团队”,未检干警被评为“三八红旗手”、“关工委先进个人”、“优秀志愿者”等荣誉,未检志愿服务队被表彰为优秀志愿服务队。失管未成年人救助工作,先后得到省院、市委政法委领导的批示肯定,被市院记集体三等功一次,工作经验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转发,以救助案例拍摄的法治微电影《情满青川》先后获得获得全省政法系统“平安与法治”首届微电影大赛一等奖,四川电视节“金熊猫”电视技术质量奖非广电高清专题类二等奖、非广电专题音频类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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