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川县院根据相关精神要求,组织全院干警签订了《不违规举办宴席和不违规使用公车承诺书》,并要求要认真落实《关于严禁党员干部违规举办宴席的通知》《广元市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的规定》以及公车管理和警车管理的各项规定,进一步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遵守承诺,自觉抵制违规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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