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青川县院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专题学习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会议学习了全会公报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参会人员进行了讨论发言,研究了贯彻落实措施。会议强调,全院干警要通过逐条学、反复学,全面领会会议精神,用会议精神更好地指导各项检察工作。
党组书记、检察长肖杰对公报进行了逐项细致解读,特别是对与检察工作紧密相关的内容进行了重点强调。会议发言人员结合各自工作和思想实际,就公报内容和全会精神进行了发言交流,一致认为,四中全会作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定,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个方面对以法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出了全方位部署,彰显了党对推进依法治国的坚强决心,是中国改革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事件,是事关国家兴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关键性步伐。
会议要求,一是要全面深化对会议精神的学习。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只是一个起点,后续学习很重要。全院干警要通过对全会公报、决定以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反复学习,不断深化对会议精神的理解,特别是对与检察工作息息相关的内容,要重点进行学习思考。各支部、各部门要带头进行专题学习,在全院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二是要把会议精神融入到当前各项检察工作中来。要重点梳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有关检察改革的事项,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把新的内涵、新的精神、新的要求融入到当前检察工作中来,做到提早谋划、提早准备,让检察工作更加符合会议精神要求。三是要积极参与和服务依法治县工作。要紧紧围绕网格化民生检察工作,以更广泛的思维、从更广泛的角度,积极参与和服务依法治县,以良好的工作成效争创全省学法用法先进示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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