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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巡察青川县检察院党组动员会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19-06-25  来源:本站  点击量:2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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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巡察青川县检察院党组动员会上的讲话

市检察院党组第二巡察组组长  李磊

(2019年6月24日)

 

同志们:

按照市院党组的统一部署,市院党组第二巡察组从今天开始,对青川县人民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常规巡察。为确保本次巡察工作的顺利开展,下面我代表巡察组讲三点意见。

一、把准监督重点,开展全面政治体检

聚焦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按照“六个围绕、一个加强”和“五个持续”要求,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突出“关键少数”,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重点,着力发现院党组在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四川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以及上级检察机关重要工作部署方面存在的责任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违反党的“六项纪律”、“搞七个有之”等问题,督促院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两个责任”、“一把手”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强化追责问责,引领带动新时代检察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全面提高。

(一)围绕党的政治建设,重点检查把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作为新时代检察工作最高原则情况。一是深入检查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看是否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认真贯彻执行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和检察机关党组织向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规定,落实习近平对检察工作和四川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是否认真贯彻党章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与违反党章党纪、破坏党的形象的言行作斗争二是深入检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情况。看各级党组织是否坚强有力,党的领导作用是否得到充分发挥,是否存在党的领导弱化问题,落实管党治党、管检治检政治责任是否有力,是否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三是深入检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和高检院、省院重大工作部署情况看是否存在落实重大决策(工作)部署不坚决不全面不到位、态度不鲜明、立场不坚定问题;是否存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合意的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选择性执行问题;是否对办理的重大敏感案件,在侦查监督、审查起诉等重要环节及时请示报告。四是深入检查党内政治生态情况。看是否存在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认真,甚至随意化、庸俗化问题;是否坚决做到“四个服从”,坚决抵制“七个有之”;是否存在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宗派主义、圈子文化、码头文化,搞两面派、做两面人问题;是否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营造风清气正的党内政治生态。

(二)围绕党的思想建设,重点检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情况。一是检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情况看否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国“两会”精神、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是否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治蜀兴川重要论述为指导谋划检察工作,推进检察机关理念思路、体制机制、工作方法创新;是否把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落实到各项检察工作中,引领新时代人民检察事业不断开辟新境界;是否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二是检查坚定理想信念情况看是否注重引导检察人员牢记党的宗旨,挺起共产党人的精神脊梁;是否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是否注重做好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司法体制改革背景下的思想工作,引导检察人员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在同心共筑中国梦伟大征程中不断开拓检察事业发展新境界。三是检查主题专题教育开展情况。看是否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和巩固“四对照四提升 做忠诚卫士”专题教育成果;是否将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有无学做“两张皮”问题。四是检查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看是否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严格落实《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工作问责办法(试行)》《全省检察机关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实施细则》,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是否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一切削弱、歪曲、否定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检察制度的错误言行;是否对错误言论,及时引导,及时批评批驳。

(三)围绕党的组织建设,重点检查选人用人、检察官遴选晋升情况。一是检查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看党组会、检委会、检察长办公会议事规则是否健全完善;重大工作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以及重要案件办理、检察官遴选晋升等,是否经集体研究决定;重要会议材料、重要工作文件、重大改革举措是否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党组作出的重大决定,是否得到坚决贯彻执行,有无各说各的话、各做各的事的情形。二是检查选人用人情况。看是否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突出政治标准和好干部标准,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选任程序,提升选人用人工作的透明度、公认度和满意度;是否存在打招呼、递条子,以及任人唯亲、封官许愿、搞亲亲疏疏等问题。三是检查人员分类管理改革落实情况。看员额检察官管理制度是否建立,检察官员额统一管理、动态调整是否落实;员额是否坚持向基层倾斜、向一线倾斜、向案多地方倾斜;员额退出、增补机制、司法绩效考核制度是否建立;是否建立与人员分类管理相适应的选拔、任用、遴选、晋升、激励、监督、惩戒及考评制度;不同类别人员交流和轮岗机制是否畅通。四是检查培育检察人员专业能力、专业精神,适应新时代检察事业新要求情况。看是否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增强“八种本领”,把专业化建设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来抓,大力培育专业能力和专业精神;是否认真落实中央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意见,培育和弘扬崇尚法治、恪守良知、客观公正、理性平和的职业品格。五是检查党支部建设情况。看是否存在“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力,党支部的设置和活动方式流于形式,党支部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是否严格执行党费收缴工作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党费;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是否得到有效发挥。

(四)围绕党的作风建设,重点检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成果,坚定不移整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司法作风情况。一是紧盯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执行情况。看是否认真执行,是否按照高检院、省委省政府、省检察院贯彻落实若干规定,着力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管出成效、管出习惯;是否对“变异”“隐形”问题紧盯不放,始终保持正风肃纪的强大震撼,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二是紧盯“四风”突出问题整治情况。看对“四风”问题是否扭住不放,是否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突破;是否在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下更大功夫,有无省纪委集中整治5个方面的20类问题中列举的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是否存在懒政怠政、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服务意识不强,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不到位等问题。三是紧盯司法行为不规范问题。看是否存在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对待当事人和来访群众冷硬横推、敷衍塞责;是否巩固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成果,着力发现司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问题;是否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滥用强制措施、违规处置涉案款物,以及司法不公、司法公信力不高等问题。四是紧盯领导干部带头落实情况。看领导干部是否坚持以上率下,带头廉洁自律;是否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严格约束自己,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是否按照中央、省委要求,严格落实个人事项报告制度,严格规范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重点抽查是否如实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

(五)围绕党的纪律建设,重点检查全面加强纪律建设,以严明的纪律管党治党、管检治检情况。一是检查经常性纪律教育开展情况。看是否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检察教育培训的必修课;是否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既发挥好身边先进典型的引领作用,又紧紧抓住典型违纪违法案例深入剖析、开展警示教育。二是检查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情况。看第一种形态是否用足用够,运用其他几种形态是否存在偏松偏软;是否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对犯错误的同志综合考虑违纪性质情节和认错悔错态度,区分不同情况不同处理;是否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真正使第一种形态成为严明纪律建设的第一道防线;是否使批评教育成为常态,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约束党员干部。三是检查日常监督执纪情况。看是否严格监督,对发现苗头问题是否及时提醒纠正,对触犯纪律行为是否立即严肃处理;是否以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为重点,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办案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

(六)围绕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重点检查深化标本兼治,以零容忍态度严惩自身司法腐败情况。一是紧盯违纪违法问题。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的党员干部,着力发现政治问题和司法问题、经济问题相互交织的腐败案件线索;着力发现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问题线索;着力发现干预司法办案、违规办案、泄露案件秘密,以及贪赃枉法、收钱捞人、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线索。二是紧盯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看司法责任制改革后,是否同步健全检察权运行监督机制,是否强化检察长、检委会对司法办案工作领导权、管理权、监督权,是否强化案件管理部门对司法办案活动的集中统一管理,是否重视发挥业务部门负责人对司法办案的管理和监督作用,是否加强职能部门之间相互制约,重点检查不批捕、不起诉、不抗诉、不支持抗诉、改变强制措施、撤诉、无罪判决和案件评查确定为瑕疵、不合格以及有举报反映等案件背后有无违法履职和司法过错问题。三是检查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情况。看是否根据检察权运行新机制,盯住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关键岗位,加强对检察机关司法办案廉政风险排查防控,不断提升风险防控能力;是否围绕强化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七)加强对巡视整改情况的监督,重点检查市院党组反馈意见中整改事项整改落实情况。着力发现是否存在整改责任不落实,敷衍应付,甚至弄虚作假的问题;是否存在“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

(八)市院党组要求了解的其他事项。

二、严格程序方式,共同推进巡察工作

根据市院党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结合青川县检察院党组的具体情况,本次巡察工作主要按照巡察了解、报告情况、线索移交、巡察反馈、巡察整改五个环节进行。集中巡察工作主要在本单位进行,时间为1个月左右。

巡察组集中进驻了解期间,主要采取以下方式开展工作。一是听取党组工作汇报和有关部门的专题汇报;二是与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警群众进行个别谈话;三是受理反映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非班子成员的院领导的来信来电来访等;四是根据工作需要按程序抽查核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情况;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五是调阅复制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六是召开座谈会;七是根据工作需要列席党组有关会议;八是进行民主测评、问卷调查;九是以适当方式到有关部门了解情况等。巡察期间,巡察组将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运用以上工作方式方法以及市委、市院党组批准的其他方式开展巡察监督,深入基层,融入群众,广泛收集意见建议,准确掌握实际情况。

县检察院党组和全体党员、全体检察人员要切实按照相关要求,积极支持、协助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一是准确提供资料。根据巡察工作实际,巡察组需要调阅了解班子成员和非班子成员的院领导的工作简历、工作分工及配偶、子女从业情况,反映科级干部的信访问题台账及查处情况,破格提拔科级干部情况,以及单位基建项目、“三公”经费使用、党建工作等相关资料,院党组及相关人员要如实详细提供,不得借故拖延、遮遮掩掩,更不得弄虚作假。二是确保谈话质量。巡察组将在谈话前一天通知被谈话人,并发放谈话提纲,让大家提前做好准备,围绕谈话内容认真酝酿、独立思考,只谈问题、不谈成绩。谈话提纲在谈话时收回,不得复印翻拍外传。全体党员和检察人员一定要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客观公正地反映本单位党组织或者党员干部个人存在的问题。巡察组将慎重对待每一位同志所反映的每一个问题,认真分析甄别,对于特别重要的情况和问题,我们将及时地实事求是地向市院党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当然,也要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无中生有、诬告陷害等行为。三是稳妥处理信访。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非班子成员的院领导有关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本单位处理。县检察院要成立信访临时工作机构,维持良好秩序,保持和谐稳定。

三、严守工作纪律,坚决维护良好形象

纪律规矩是巡察工作取得成功的重要保障。在巡察工作中,巡查组将带头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带头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巡察工作“六严格”“十严禁”纪律规定。在此,我们郑重承诺: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决不假公济私、以巡谋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决不跑风漏气、泄露巡察工作秘密;严格遵守廉洁纪律,决不接受被巡察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形式安排的任何宴请和娱乐活动,决不接受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和变相赠予的其他物品。除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由县检察院提供外,巡查组吃在食堂,驻在就近,精简节约,绝不超标,费用统一由市院结算。欢迎县检察院全体党员和检察人员对巡察组及全体工作人员进行监督。监督部门是市院党组巡察办,设市院监察处,联系电话是3241690。

按照巡察工作要求,巡察期间,巡察组将在县检察院办公楼、县委政府办公大楼前张贴巡察公告和设置“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第二巡察组巡察工作专用意见箱”;在县检察院  楼办公室设立信访接待地点,联系电话是0839-7207113、18908120258,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00至18:00;巡察组联络电子邮箱是18908120258@189.cn

同志们,从今天开始,市院党组第二巡察组对青川检察院党组的巡察工作就正式开始了。认真做好本次巡察工作,是巡察组和县检察院党组的共同政治责任。我们相信,在市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在县院党组领导班子和全体党员、检察人员的支持配合下,我们一定会圆满完成巡察工作任务!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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