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全市律师工作会议在市公安局召开,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有关领导,市级政法部门主要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会上,市检察院代理检察长陈齐鸿对构建新型检律关系,保障律师依法执业,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充分认识新形势新要求,着力构建新型检律关系
要切实增强构建新型检律关系的使命感。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党中央把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纳入建立完善法治工作专门队伍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促进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律师法均对保障律师依法执业作出了明确规定。两高三部联合制定了《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对司法操作层面保障律师执业进行了细化实化。我们要深刻理解这些制度规范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律师执业在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方面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自觉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着力构建新型检律关系。
要切实增强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的责任感。近年来,尤其是全国检察机关案件管理机制改革以来,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修改后的三大诉讼法,创新工作方法、优化工作流程,采取有效措施,如向辩护律师提供电子卷宗光盘,建立检察机关门户网站预约平台等等,一定程度满足了辩护律师依法执业的需求,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但个别单位和个别检察人员在认识检律关系上仍然存在一些错误观念,在保障律师执业的态度和行动上还存在一些差距。全市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中,就梳理排查出限制律师会见、不注重听取律师意见等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对此,全市检察机关要高度重视,采取针对性措施整改落实。
要切实增强对律师的职业认同感。检察人员和律师虽然分工不同,但都是法治工作队伍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保障法律正确实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共同使命。随着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深入推进,检律关系必将会朝着更为积极健康、更加平等对抗的方向发展。全市检察机关要充分尊重和支持律师依法执业,要从维护司法公正共同体、提升司法公信共同体、法治广元建设共同体的高度,认识和处理检律关系,做到彼此尊重、平等相待,相互支持、相互监督,正当交往、良性互动。
二是强化三个平台作用,为律师执业提供便捷服务
要强化网上网下服务平台作用。实行案件管理部门对律师接待工作统一集中管理,充分发挥案件管理大厅的服务功能,设置专门律师接待窗口,配备专用电脑、打印、复印等办公设备,安排专人负责律师接待工作。运用“互联网+检察”思维,搭建“一网一端两微”律师服务平台,开辟律师预约服务专栏,对律师提出的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以及会见案件承办检察官等预约请求进行快速办理,对律师提出的咨询和意见建议及时回应和落实。
要强化电子卷宗查阅平台作用。发挥“电子卷宗”资源共享的特性,律师可以现场查阅电子卷宗,也可以申领电子卷宗数据光盘,实现随时、全面查阅案件材料。探索异地电子卷宗查阅服务,实行检察机关电子卷宗跨区域共享,律师凭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公函、律师资格证书到当地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提出要求,即可查阅摘抄异地检察机关所办案件的相关资料。
要强化检务公开平台作用。充分发挥案管控申大厅、派驻基层检察室、网格化民生检察联络点等窗口作用,多方位多角度延伸检务公开触角。办好用好“一网一端两微”,加大案件信息公开力度,及时更新和发布案件诉讼进度、法律文书,让律师第一时间了解掌握案件信息,增强司法办案透明度。
三是严格落实制度规范,充分保障律师依法执业
要落实保障律师执业规范。严格执行市检察院与市司法局联合下发的《关于保障和规范律师依法执业的暂行办法》,持续深入整治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等问题。严格执行市检察院出台的《关于保障侦查阶段律师执业权利的实施细则》和《关于由市人民检察院决定不予许可辩护律师会见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嫌疑人的实施办法》,落实“重大贿赂案件”在拘留或逮捕后应当许可律师会见的规定,同时对不予许可辩护律师会见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嫌疑人必须经过市检察院决定,绝不允许基层院随意扩大不予许可范围。
要充分听取律师意见。在侦查监督、审查起诉环节采取当面听取、电话听取、征求意见函等方式,充分尊重律师对诉讼程序、案件性质和证据采信等方面意见,从而客观、全面审视和处理案件。特别是对辩护律师提出的无罪、罪轻,以及排除非法证据等意见,必须高度重视,逐一核实研究,慎重处理。同时,认真落实庭前会议和证据开示制度,避免控辩双方在庭审时证据和程序“突袭”,增加诉讼负累,影响司法效率。
要加强对妨碍律师依法执业的法律监督。在办案过程中发现有妨碍律师依法执业的,依法、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对受理的关于阻碍律师依法执业的控告举报依法调查处理,及时答复。建立检察人员妨碍律师依法执业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该纠正的及时纠正,对拒不纠正或者屡纠屡犯的,严肃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是加强检律协作配合,深入推进法治广元建设
要建立检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的沟通协调,建立检律常态化联席会议制度,会商检察司法、律师执业等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共商对策达成工作共识,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检察、律师队伍在依法治国进程中的作用。
要健全信息互通机制。建立检察与律师在侦查、侦监、公诉、民行等环节的信息互通机制,检察机关在办案的每个环节必须严格落实权利义务告知制度,让代理律师能够适时掌握案件诉讼进程,及时参与诉讼。律师在接受当事人委托后,有关情况需告知检察机关,以便检察机关能主动听取律师意见。
要重视职业共同体建设。高度重视执业能力建设,采取公诉人律师论辩赛、法律热点问题研讨会等方式,共同提升律师执业能力和检察官司法水平。高度重视律师在社会依法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与律师密切沟通,推进律师参与办理重大疑难涉检信访案件,变“对手”为“帮手”,共同引导当事人正常反映诉求、依法解决矛盾纠纷。要充分发挥律师的职业优势,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共同维护法治权威,推动形成法治良序。
最后,陈齐鸿同志强调,保障律师依法执业是反映一个国家司法文明的重要标尺,全市检察机关要以贯彻这次会议精神为契机,切实找准改进自身工作的着力点,努力构建新型检律关系,为推进法治广元建设,加快建设“美丽广元、幸福家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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