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从严管理干部,昭化区检察院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出台了《昭化区人民检察院干警日记月评年考工作实施方案》。
《方案》规定从德、能、勤、绩、廉、学全面考核,重在实绩等四个原则;规定了以检察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中层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政治处、办公室、案管办、监察为具体实施的考核领导机构;规定了以班子成员以外的干警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以干警岗位职责为依据,重点考核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以及干警的社会测评、奖惩情况等;考核办法中一是以100分为基础,重在实绩(占40%)、德(占20%)的考核,二是规定了本人每日记录、每月评鉴、年终结合市院目标考核进行综合考评的程序,将自评、他评、抽查相结合;规定了严格的结果使用,明确年平均月评为“差”等次3次以上的,年度考评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连续两年度月评为“差”等次均3次以上,确定为不称职的,予以辞退,同时还规定了日记月评备查事项,将日记月评作为干警提拔使用,岗位交流、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
《方案》的出台,为从严管理干部提供了制度依据,引导干警做到“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是昭化区院“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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