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检察法律监督,助力规范执行程序,日前,苍溪县人民检察院对苍溪县人民法院执行的一起民间借贷执行案件进行了现场监督。
该案系伏某与谢某民间借贷纠纷案,经苍溪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调解结案,因谢某不履行调解协议书而进入执行程序,在执行过程中,伏某与谢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同时查封了谢某所有的轿车一辆。但此后,谢某既未按照执行和解协议内容履行义务,也不移交车辆,拒绝配合执行,严重损害了伏某合法权益及司法权威。
执行活动由县法院相关人员负责,县检察院派员并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执行活动全程监督。在案涉车辆所在地,检察干警与执行法官进行充分沟通,并就扣押程序及后续拍卖评估流程提出建议,确保此次执行扣押活动程序规范,过程透明。
据悉,继今年苍溪县检法两院会签关于《加强民事、行政审判执行与检察监督协作工作办法》以来,苍溪县人民检察院多次对县法院执行案件进行全过程监督,这既是两院转变司法理念,构建新型检法关系的有益探索,也是落实监督与协作工作的生动实践。下一步,苍溪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聚焦主责主业,全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进一步推动各项工作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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