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持续落实好“三个规定”重大事项报告工作,9月18日,青川县人民检察院通过专题学习《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等内容,并举行“落实‘三个规定’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专题考试”。对“三个规定”文件、高检院《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省院《应知应会》等内容进行测试。
通过测试,增强了全院干警对严格执行“三个规定”重要性的认识,强化了贯彻执行制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三个规定”成为全体检察人员牢记于心、自觉遵循的行为准则,达到了以考促学、学以致用、知行合一的目的。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青川县文化路 电话:0839-7202573
COPYRIGHT 2019 四川省广元市青川县人民检察院 ALLRIGHT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