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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民检察院关于2019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资格复审递补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1-03  来源:本网  点击量:6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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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民检察院

关于2019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

资格复审递补的公告

 

按照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2019四川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的规定,此次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已进入资格复审递补阶段。现就广元市检察系统2019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中资格复审递补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

苍溪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依次递补考生黄菊;

剑阁县人民检察院侦查员:依次递补考生周录录、吕红义、张彭俊。

二、面试资格复审递补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0年1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二)地点:广元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处(广元市万源新区翠云路135号)。

三、参加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应携带的证明材料

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携带《2019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1张一寸证件照、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职位)、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工作经历证明(要求了工作经历的职位)和招录机关要求的其他证书、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
    (一)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二)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三)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录中国留学网(
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四)委托他人资格审查的,除规定材料外还需要提供本人授权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所有证件、材料提供原件的同时均需要提供复印件。

(五)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其它

(一)面试递补人员资格复审工作结束后仍有面试名额空缺的,不再递补面试人员。

(二)资格复审合格者,在缴纳80元面试考务费后发放《面试通知书》(现场缴纳和发放)。

(三)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四)自本次公告发布后,关于招录工作后续的各项考务信息均将在广元市人民检察院网站(http://www.gyjcy.gov.cn/)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五)未尽事宜,请向广元市人民检察院干部处咨询。

联系电话:0839-3240110 联系人:乔卫平

特此公告。

 

 

四川省广元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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