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我市破坏环境资源案件频发,为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案件办理该类案件的质量和效率,保护群众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积极服务生态康养旅游名市建设,市检察院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破坏环境资源保护案件专项质量评查工作。
首次案件专项质量评查的范围为2016年11月26日至2017年7月5日期间,全市检察机关办结的破坏环境资源保护案件,经清理统计,共计15件,涉及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狩猎、滥伐林木等罪名。
检察机关安排工作人员向江中投放非法捕捞水产品案被告人赔偿的鱼苗
广元市检察机关如何开展此项工作?
一、精心组织,明确评查的重要意义
在破坏环境资源保护案件专项质量评查工作动员会上,市院李斌专委就评查工作提出了及时、到位、准确的要求。并在两级院范围内选定了8名检察业务骨干组成专项质量评查组,确保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市院案管办负责人就本次专项质量评查以及日常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做了动员。进一步强调了案件质量评查是严格规范司法,强化内部监督制约的重要抓手,也是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健全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持续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的必然要求。
二、多措并举,确保案件质量评查效果
本次专项评查首次采取了交叉评查的方式,质量评查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和电子卷宗系统,以网上评查为主,以审查纸质卷宗为辅。市院案管办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设置案件质量评查专用帐号供评查人员查阅电子卷宗和办案流程。案件评查人员严格从证据采信、办案程序、涉案财物处置,手续完备与否等十个方面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独立、全面的审查,并认真填写《案件质量评查表》。为确保结果公正,8月24日,市院组织在苍溪县院召开了专项质量评查评审会,开展集中评审、评议,最终确定案件的质量等级。
三、查漏补缺,推进评查工作常态化
经过公开评议,本次参评案件总体质量较好,但在程序规范方面还存在一些瑕疵。目前市院正在对存在的讯问不规范、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涉案财物管理不规范、案件信息公开不及时、未按规定进行执法办案风险评估等主要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届时将在全市两级院予以通报,同时将存在的问题逐一反馈到办案单位和承办人,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市院案管办还将对整改完善情况进行检查,最大限度的发挥案件质量评查对规范案件质量的作用,为提升检察机关案件办理的质效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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