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民检察院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已顺利结束。根据中共广元委组织部、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6年广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现就2016年广元市人民检察院公开遴选工作人员体检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
贾雪萍
二、体检执行标准
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本次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和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规定组织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三、其他
请参加体检人员于2017年3月3日上午8点到广元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处(605室)(广元市万源新区翠云路)报到,领取体检通知书,参加体检。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报到地点,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负。
体检的具体有关事项报到时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广元市人民检察院
2017年3月1日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万源新区翠云路电话:0839-3223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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