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为认真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让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讲话精神,旺苍县检察院积极落实《四川省国家司法救助实施办法(试行)》,将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提升到改善民生、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层面,切实做到了全面实现工作经常化、全面扩大救助规模、全面完善工作机制。根据我院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安排,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努力在保障民生、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等方面体现新担当、作出新贡献。
案情回顾
2020年9月28日,李某被龙某等人故意伤害致死。2021年初,被害人李某父亲王某来旺苍县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申请国家司法救助。

承办检察官接访后立即核实相关情况,并到被害人李某家中进行实地走访。通过调查发现李某既是家庭独生子,又是家庭主要劳动力,死亡后该案正在审理期间,尚未得到嫌疑人龙某赔偿。申请人王某身患疾病急需治疗且遭受沉重的精神打击,生活极其困难。
近日,院党组研究决定,为李某提供国家司法救助。目前,该案件正在司法救助审查程序阶段。
近年来,为深入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旺苍县检察院加大工作力度,对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受害人采取“辅助救助原则”,努力做好释法说理、精神安抚、心理疏导和其他帮扶工作,并进行司法救助回访,妥善解决社会矛盾,传递检察温度。
目前,我院已办理司法救助案件4件11人,拟发放资金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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