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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19年8月29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4
二、机构设置....................................... 4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5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9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1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0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22
第四部分 附件....................................... 25
附件1............................................ 25
附件2............................................ 30
第五部分 附表....................................... 34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6
二、收入总表...................................... 56
三、支出总表...................................... 5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6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5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5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56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56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56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56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56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56
(一)主要职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一是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二是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三是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四是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五是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六是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七是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办理审查逮捕案件45件,审查起诉案件115件,立案监督案件9件,民事行政案件23件,公益诉讼案件2件,控告申诉举报案件29件,结案数29件,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司法保障。
二、机构设置
区检察院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全院有编制29人,其中政法专编23人,工勤事业编6人。在编28人,其中政法专编22人,工勤事业编6人。院领导7人(含专委2人)。员额检察官7人,检察辅助人员10人,司法行政人员5人。聘任制书记员9名。
2018年朝天检察院本年收入合计686.56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入增加21.95万元,增长率3%。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调资,2018年朝天检察院本年支出合计638.27万元。与2017年相比,支出减少42.92万元,减少率6%,主要变动原因是合理控制各项支出。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686.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86.56万元,占100%。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638.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6.14万元,占78%;项目支出142.13万元,占2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686.56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入增加21.95万元,增长率3%。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调资,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合计638.27万元。与2017年相比,支出减少42.92万元,减少率6%,主要变动原因是合理控制各项支出。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8.2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了42.92万元,减少6.3%。。主要变动原因是合理控制各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8.2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528.04万元,占83%;教育支出14.51万元,占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91万元,占7%;医疗卫生支出17.99万元,占4%;住房保障支出22.82万元,占4%。
2018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638.27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 一般公共服务(类)204(款)04(项)01:2018年决算数为528.04万
元,完成预算100%。
2.教育支出(类)205(款)08(项)03:2018年决算数为14.51万元,完成预算100%。
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款)05(项)05:2018年决算数为54.91元,完成预算100%。
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210(款)11(项)01:2018年决算数为17.99万元,完成预算100%。
5.住房保障支出(类)221(款)02(项)01:2018年决算数为22.82万元,完成预算100%。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96.1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14.3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8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朝天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6.8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5.7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5万元,完成预算100%。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24.16万元,增加6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4.17万元,增加67%;公务接待费减少0.01万元,下降1%。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办案需要,增加一辆公务用车,平时注重车辆维护和出行安全,相关车辆维修保养费支出降低。严格按标准接待,倡导节俭,不铺张浪费,公务接待有所降低。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5.75万元,占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5万元,占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无安排因公出国(境)情况发生。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5.7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1.19万元。购置新的一辆办案车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4.56万元。主要用于用于办案侦查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7年公务接待费1.0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8次,175人,共计支出1.0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其他单位来院检查或指导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工作。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检察院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0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区人民检察院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为办案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为全区的社会稳定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案管工作经费”、 “司法救助”、“检察培训工作经费”、“维稳工作经费”、 “社区矫正工作”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案管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万元,执行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各类案件管理工作顺利完成,确保了侦查监督、公诉监督、未成年人保护、民事行政检察等工作顺利推进,为进一步推进朝天经济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发现的主要问题:业务经费相对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办案业务经费
| ||||
预算单位 |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检察院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3 | 执行数: | 3 | |
其中-财政拨款: | 3 | 其中-财政拨款: | 3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按照省市检察工作要求,全力保障和服务办案业务工作开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为进一步推动朝天经济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而保驾护航。 | 全力保障和服务办案业务工作开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为进一步推动朝天经济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而保驾护航。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实效指标 | 按文件 | 完成 | 完成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对我区的安全稳定起到保驾护航 | 起引导性作用 | 起引导性作用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指标 | 市民满意度 | 80% | 95% |
向上争取资金。
2.司法救助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有利的彰显国家人文关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帮助了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通过诉讼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或其近亲属摆脱困境,改善生产生活状况。发现的主要问题:有的案件司法救助金额较低,未能取得预期效果。司法救助宣传工作力度有待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向上争取资金,能帮助更多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通过诉讼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或其近亲属摆脱困境。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司法救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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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检察院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5 | 执行数: | 5 | |
其中-财政拨款: | 5 | 其中-财政拨款: | 5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帮助了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通过诉讼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或其近亲属摆脱困境,改善生产生活状况有利的彰显国家人文关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 通过司法救助,帮助了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通过诉讼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或其近亲属摆脱困境,改善生产生活状况。彰显国家人文关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实效指标 | 按文件 | 完成 | 完成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对我区的安全稳定起到保驾护航 | 起引导性作用 | 起引导性作用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指标 | 市民满意度 | 80% | 95% |
3. 检察培训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万元,执行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各类培训,培训人数达45人以上,充分提高了检察人员的业务素质。使干警的业务水平更上一新台阶,不断适应新形势发展工作需要。发现的主要问题:培训覆盖率没有达到100%,部分人员没有外出参加培训。下一步改进措施:向上争取资金,争取每人都有外出培训机会。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检察培训费
| ||||
预算单位 |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检察院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3 | 执行数: | 3 | |
其中-财政拨款: | 3 | 其中-财政拨款: | 3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各类培训,计划完成培训人数达45人以上。充分提高检察人员的业务素质。 | 全年外出参加培训人员52人次,提高了检察人员办案业务素质,思想素质,更好的促进了检察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实效指标 | 按文件 | 完成 | 完成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实现检察各项工作的可持续发展,为全区经济发展起保驾护航的作用 | 起引导性作用 | 起引导性作用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指标 | 市民满意度 | 80% | 95% |
4. 维稳工作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万元,执行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我院积极开展各类安全维稳工作,深入全区25个乡镇开展法治宣传,发放宣传资料76万余份,受教育公民达3万余人次,化解各类矛盾纠纷50余起,提供各类法律咨询1000余人次,维护了朝天区的安全稳定。有效保障了社会和谐。发现的主要问题:经费不足,无法让更多的公民受到更深层次的普法教育宣传。下一步改进措施:向上争取资金,让更多的公民接受到普法教育。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项目名称维稳工作项目 预算单位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检察院预算执行情况(万元)预算数:3执行数:3其中-财政拨款:3其中-财政拨款:3其它资金:0其它资金:0年度目标完成情况预期目标实际完成目标及时、高效参与处理各类突发事件,有效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及时、高效参与处理各类突发事件,为进一步推动朝天经济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而保驾护航。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项目完成指标 实效指标按文件完成完成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对我区的安全稳定起到保驾护航起引导性作用起引导性作用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市民满意度80%95%
5.社区矫正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万元,执行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假释、监外执行人员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现的主要问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严重不足。给矫正工作带来了一定程度的困难。下一步改进措施:向上争取资金,增加临聘人员。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社区矫正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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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检察院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3 | 执行数: | 3 | |
其中-财政拨款: | 3 | 其中-财政拨款: | 3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通过项目实施,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假释、监外执行人员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 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假释、监外执行人员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进一步推动朝天经济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而保驾护航。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实效指标 | 按文件 | 完成 | 完成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对我区的安全稳定起到保驾护航 | 起引导性作用 | 起引导性作用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指标 | 市民满意度 | 80% | 95% |
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广元市朝天区检察院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2018年度,朝天区人民检察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4.41万元,比2017年增加126.81万元,主要原因外出培训增加及购置一辆公务用车。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朝天区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33万元。主要用于办案办公业务工作开展需要。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朝天区人民检察院公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204(款)04(项)01:指检察事务的支出。
10.教育(类)205(款)08(项)03:指反映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款)05(项)05:指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210(款)11(项)01: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3.住房保障(类)221(款)02(项01: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缴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已经按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解释本部门决算报表中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请参照《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增减内容。)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名词解释部分请根据各部门实际列支情况罗列,并根据本部门职责职能增减名词解释内容。)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我院内设机构有政治处、纪检组(无机构编制,含监察)、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含刑事执行检察)、公诉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检察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案件管理办公室、派驻羊木检察室、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二)机构职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对于叛国案件、分裂国家案件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对于贪污贿赂、渎职等犯罪案件,进行立案侦查和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实行逮捕和提起公诉;对侦查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刑事案件提起公诉;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等。
(三)人员概况。2017年监察体制改革后,全院有编制29人,其中政法专编23人,工勤事业编6人。在编28人,其中政法专编22人,工勤事业编6人。院领导7人(含专委2人)。员额检察官7人,检察辅助人员10人,司法行政人员5人。聘任制书记员9名。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2018年朝天检察院本年收入合计686.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86.56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2018年朝天检察院本年支出合计638.27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根据适用指标体系进行调整)
(一)部门预算管理。
1、根据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要求,院计财股要认真做好部门预算的编制工作,各业务股室要积极予以配合。按照“量入为出”、“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合理制定年度部门预算,经局领导审议通过后上报区财政局。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 ,精心组织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约束,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例行节约的规定,压缩运行经费、会议及公务接待等支出,切实做到“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只减不增。采取有效措施,强化财务管理,优化支出结构,压减一般开支,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保证重点支出,努力增收节支,确保年度预算收支任务圆满完成。
2、部门预算易经确定,即严格遵照执行,要树立“先计划、后支出”的预算概念,确保全年预算的顺利执行。对超预算的开支、计划财务股有权拒付。
(二)专项预算管理。
1、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与《预算法》完善财政补助结构,减少专项补助比例,提高财力性补助,促进预算的规范和效益。
2.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监督。对专项资金的使用单位应进行严格审核,减少或避免“先安排资金,后论证项目”等盲目预算的现象出现。
3.健全内控机制,确保专款专用。单位要认真审查项目立项的相关资料,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及时拨付资金,避免资金闲置、截留。
(三)结果应用情况。
我院开展的预算绩效评价的项目达到了预期效果,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对在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更重要的是逐步改变了长期以来“重分配轻监督、重使用轻效益”的现象,有效减少和防止盲目用款、无效支出及盲目支出等行为的发生,使资金的运行更加合理高效。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严格执行财务管理法律法规,强化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以区财政局资金支付相关管理为准绳,同时结合实际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杜觉违规违法事件的发生。预算支出保障了我院的日常运转,认真履行了职能职责,完成了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存在问题。一是项目建设执行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二是转移支付的业务装备经费、办案(业务)经费投入仍然不足,制约了基层检察行政工作业务开展.
(三)改进建议。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
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机构各科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公用经费根据单位的年度工作重点和项目专项工作规划,本着“勤俭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进行预算编制;编制范围尽可能的全面,不漏项;在预算编制时首先需满足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尽量压缩变动性的、有控制空间的费用项目;杜绝预算编制粗放、拍脑袋现象的发生,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的审核,严格按照费用的使用用途列报,同时严格费用支出内容进行财务核算,预算金额内严格控制费用的支出,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3、遵循预算管理原则。按照程序预算调整追加,逐级申报;结余资金调整用途的按照预算调整追加程序逐级申报报批,做到资金支付、预算先行,确保资金使用按照预算项目和使用用途执行,杜绝费用项目之间调剂使用现象的发生。
4、进一步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严控“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及“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流程,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行为;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的管理。
2018年案管业务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2017年监察体制改革后,全院有编制29人,其中政法专编23人,工勤事业编6人。在编28人,其中政法专编22人,工勤事业编6人。院领导7人(含专委2人)。员额检察官7人,检察辅助人员10人,司法行政人员5人。聘任制书记员9名。2018年,全年案件数收案数合计195件,结案数170件。审查逮捕案件收案数合计47件,结案数47件;审查起诉案件94件,结案数94件;民事行政案件收案数25件,结案数25件;控申举报案件收案数29件,结案数29件。2018年办案业务经费预算3万元,本级财政拨付3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深入践行“让检察机关成为良好经济发展环境重要组成部分”的理念,努力服务大局,保障大局。充分履行职责,积极投入平安朝天、法治朝天和反腐倡廉建设。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
(1)服务大局,强化责任意识。
(2)公正高效,强化质效意识。
(3)服务民生,强化为民意识。
二、项目单位绩效情况
朝天区人民检察院对2018年办案经费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对项目概况、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项目组织实施情况、项目绩效完成情况进行了说明,自评得分100分。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评价项目存在的必要性、项目管理的规范性和项目绩效的突出性,从而为项目决策提供依据,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提高项目资金使用绩效。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采取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原则;采用目标效益分析法评价。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由区财政局绩效评价股牵头,区检察院和区财政局参与,精心准备绩效评价工作。
2.组织实施。区检察院提供基础数据,区检察院进行审核;区财政局政法股进行数据核对,开展初评。
3.分析评价。区绩效评价股进行最后审核认定,并提出绩效评价报告。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区财政局政法股对预算的“办案经费”项目资金实际拨付3万元,本级财政拨款3万元。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办案经费”项目资金全部用于办理案件开支,在行政经费支出中的项目经费中反映,共计3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区财政局政法股对我院办案开支进行资金审批,根据我院上报的用款计划进行划拨。
(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我院内设业务部门负责办理上级院及本地交办的各类案件,严格按照《朝天区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办法》进行开支。
2.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根据省财政厅下文,层层审批手续,拨付至我院平台账户。
(2)项目完成质量。根据实际情况合理使用,不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不超标准开支情况。严格把关资金管理、费用支出进行监督。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动态管理,及时审批,节约开支,完成100%,群众满意。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提高了案件侦查效率,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进步。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评分表见附件)
该项目做到了管理规范,程序到位,群众满意,社会反响好。取得了巨大的社会效益,维护了社会的稳定。项目评价优秀。
六、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根据绩效评价结果,认为该项目对维护社会的稳定有重大意义,应当适当增加办案经费。
七、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区财政局、区检察院精诚合作,相辅相成,共同做好案管经费。操作程序科学规范,资金到位及时无误,服务周到,群众满意。建议:继续实施项目,提高办案效率和准确率。
附件
朝天区检察院
案管经费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一级 指标 | 分值 | 二级指标 | 分值 | 三级指标 | 分值 | 指标解释 | 评价标准 | 得分 |
项目 决策 | 20 | 项目目标 | 4 | 目标 内容 | 4 | 目标是否明确、细化、量化。 | 目标明确(1分),目标细化(1分),目标量化(2分)。 | 4 |
决策过程 | 8 | 决策 依据 | 3 | 项目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是否根据需要制定中长期实施规划。 | 项目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2分),根据需要制定中长期实施规划(1分)。 | 3 | ||
决策 程序 | 5 | 项目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批复程序是否符合相关管理办法;项目调整是否履行相应手续。 | 项目符合申报条件(2分),申报、批复程序符合相关管理办法(2分),项目实施调整履行相应手续(1分)。 | 5 | ||||
资金分配 | 8 | 分配 办法 | 2 | 是否根据需要制定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并在管理办法中明确资金分配办法;资金分配因素是否全面、合理。 | 办法健全、规范(1分),因素选择全面、合理(1分)。 | 2 | ||
分配 结果 | 6 | 资金分配是否符合相关管理办法;分配结果是否合理。 | 项目符合相关分配办法(2分),资金分配合理(4分)。 | 6 | ||||
项目 管理 | 25 | 资金到位 | 5 | 到位率 | 3 | 实际到位/计划到位×100% | 根据项目实际到位资金占计划的比重计算得分(3分) | 3 |
到位 时效 | 2 | 资金是否及时到位;若未及时到位,是否影响项目进度。 | 及时到位(2分),未及时到位但未影响项目进度(1.5分),未及时到位并影响项目进度(0-1分)。 | 2 | ||||
资金管理 | 10 | 资金 使用 | 7 | 是否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的情况;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是否存在超标准开支情况。 | 虚列(套取)扣4-7分,支出依据不合规扣1分,截留、挤占、挪用扣3-6分,超标准开支扣2-5分。 | 7 | ||
财务 管理 | 3 | 资金管理、费用支出等制度是否健全,是否严格执行;会计核算是否规范 | 财务制度健全(1分),严格执行制度(1分),会计核算规范(1分)。 | 3 | ||||
组织实施 | 10 | 组织 机构 | 1 | 机构是否健全、分工是否明确。 | 机构健全、分工明确(1分) | 1 | ||
管理 制度 | 9 | 是否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是否严格执行相关项目管理制度。 | 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2分),严格执行相关项目管理制度(7分)。 | 9 | ||||
项目 绩效 | 55 | 项目产出 | 15 | 产出 数量 | 5 | 项目产出数量是否达到绩效目标。 |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产出数量(5分)。 | 5 |
产出 质量 | 4 | 项目产出质量是否达到绩效目标。 |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产出质量(4分)。 | 4 | ||||
产出 时效 | 3 | 项目产出时效是否达到绩效目标。 |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产出时效(3分)。 | 3 | ||||
产出 成本 | 3 | 项目产出成本是否按绩效目标控制。 |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产出成本(3分)。 | 3 | ||||
项目效果 | 40 | 经济 效益 | 8 | 项目实施是否产生直接或间接经济效益。 |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经济效益(8分)。 | 8 | ||
社会 效益 | 8 | 项目实施是否产生社会综合效益。 |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社会效益(8分)。 | 8 | ||||
环境 效益 | 8 | 项目实施是否对环境产生积极或消极影响。 |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环境效益(8分)。 | 8 | ||||
可持续影响 | 8 | 项目实施对人、自然、资源是否带来可持续影响。 |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可持续影响(8分)。 | 8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8 | 项目预期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的满意程度。 |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服务对象满意度(8分)。 | 8 | ||||
总分 | 100 | 100 | 100 | 100 |
说明:评分95-100分为优秀,85-94.9分为良好,70-84.9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朝天区检察院2018年社区矫正经费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是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关于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政策的重要举措,为提高我区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增强安置帮教工作效果,确保全区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的重要保障。项目的主要内容是:管理、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和帮助教育。此项目经费共需3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推进政府购买社区矫正服务;全面构建全区社区矫正信息化管理体系;全面加强社区矫正日常监管工作,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监外执行人员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
优化与各部门衔接配合;继续加强社区矫正人员监管;规范社区矫正执法活动。
二、项目单位绩效报告情况
联合司法局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参加集中教育1000余人次,社区服务800人次,组织开展心理辅导300余人次,团体辅导5余次,技能培训30余人次。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实现社区矫正人员法制观念、劳动技能、经济收入大提升,提高了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效益。确保“零脱管”和“无重新违法犯罪”。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绩效评价原则:项目绩效评价坚持专款专用的经费使用原则、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独立、客观、科学、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确保各单位专项经费及时发放和使用到位。
评价方法:坚持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全面评价、现场核查与综合分析相结合以及民调的评价方法。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充分了解社区矫正工作格局,项目的有关情况,收集查阅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以及项目立项申报的有关资料。
2.组织实施
首先了解基本情况,听取我院社区矫正工作相关项目负责人对整体项目的目标设定以及完成程度等项目具体情况,听取财务相关负责人对于项目资金落实以及使用、财务管理情况、资金落实及使用情况等项目资金具体情况。
3.分析评价
通过分析构建社区矫正工作格局相关评价资料,使所有评价人员充分了解项目绩效情况,掌握评价指标和标准。评价小组根据听取介绍、实地勘察等一系列的评价举措,再对照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进行评分,每位评价人员对评价结果要签名,以明确责任。确保评价结果的独立、客观、公正以及实事求是。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18年度区级配套资金3万元已经拨付到位,完成了本年度整体项目资金拨付的100%。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2018年度项目资金已经使用了3万元,使用进度为整体项目资金的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区财政局政法股对我院办案开支进行资金审批,根据我院上报的用款计划进行划拨
(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我院实施责任到人制度、集中教育学习、社区服务和走访制度,不定期督查、请销假等制度,动态跟踪矫正效果;联合司法局推进社区服刑人员心理矫治工作,社区服刑人员心理档案。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经济性分析
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区财政局政法股对我院办案开支进行资金审批,根据我院上报的用款计划进行划拨标准进行严格控制。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
以财政预算为基础,根据工作量的完成情况拨付项目资金,项目资金全部拨付到位。
(2)项目完成质量
联合司法局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参加集中教育1000余人次,社区服务800人次,组织开展心理辅导300余人次,团体辅导5余次,技能培训30余人次。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社区服刑人员未出现脱管、漏管、重新犯罪现象。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和司法局联合有利于矫正对象融入正常社会生活。使矫正人员在不与社会脱节的情况下,得到教育和改造,并可在矫正期间得到谋生机会或技能的培训,有利于矫正对象回归社会。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我院社区矫正项目的资金使用绩效基本达到了预期目标,绩效评价得分96分。
六、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严格按省市有关文件制定预算,按规定内容在规定时间及时公开预决算信息。
七、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主要经验及做法:(一)确保经费投入,完善阵地建设,强化队伍建设,为工作有序开展提供坚实保障,(二)深入推进“大矫正”工作格局,确保“零脱管”和“无重新违法犯罪”开展监管安全分析,强化督查和指导,规范执法程序,确保了社区矫正执法严肃公正。存在的问题:一是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严重不足,不利于我区社区矫正工作的有序发展,给矫正工作带来了一定程度的困难。建议:继续实施项目,提高业务人员业务水平、办案效率和准确率
附件
检察院社区矫正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一级 指标 | 分值 | 二级指标 | 分值 | 三级指标 | 分值 | 指标解释 | 评价标准 | 得分 |
项目 决策 | 20 | 项目目标 | 4 | 目标 内容 | 4 | 目标是否明确、细化、量化。 | 目标明确(1分),目标细化(1分),目标量化(2分)。 | 4 |
决策过程 | 8 | 决策 依据 | 3 | 项目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是否根据需要制定中长期实施规划。 | 项目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2分),根据需要制定中长期实施规划(1分)。 | 3 | ||
决策 程序 | 5 | 项目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批复程序是否符合相关管理办法;项目调整是否履行相应手续。 | 项目符合申报条件(2分),申报、批复程序符合相关管理办法(2分),项目实施调整履行相应手续(1分)。 | 5 | ||||
资金分配 | 8 | 分配 办法 | 2 | 是否根据需要制定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并在管理办法中明确资金分配办法;资金分配因素是否全面、合理。 | 办法健全、规范(1分),因素选择全面、合理(1分)。 | 2 | ||
分配 结果 | 6 | 资金分配是否符合相关管理办法;分配结果是否合理。 | 项目符合相关分配办法(2分),资金分配合理(4分)。 | 6 | ||||
项目 管理 | 25 | 资金到位 | 5 | 到位率 | 3 | 实际到位/计划到位×100% | 根据项目实际到位资金占计划的比重计算得分(3分) | 3 |
到位 时效 | 2 | 资金是否及时到位;若未及时到位,是否影响项目进度。 | 及时到位(2分),未及时到位但未影响项目进度(1.5分),未及时到位并影响项目进度(0-1分)。 | 2 | ||||
资金管理 | 10 | 资金 使用 | 7 | 是否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的情况;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是否存在超标准开支情况。 | 虚列(套取)扣4-7分,支出依据不合规扣1分,截留、挤占、挪用扣3-6分,超标准开支扣2-5分。 | 7 | ||
财务 管理 | 3 | 资金管理、费用支出等制度是否健全,是否严格执行;会计核算是否规范 | 财务制度健全(1分),严格执行制度(1分),会计核算规范(1分)。 | 3 | ||||
组织实施 | 10 | 组织 机构 | 1 | 机构是否健全、分工是否明确。 | 机构健全、分工明确(1分) | 1 | ||
管理 制度 | 9 | 是否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是否严格执行相关项目管理制度。 | 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2分),严格执行相关项目管理制度(7分)。 | 9 | ||||
项目 绩效 | 55 | 项目产出 | 15 | 产出 数量 | 5 | 项目产出数量是否达到绩效目标。 |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产出数量(5分)。 | 5 |
产出 质量 | 4 | 项目产出质量是否达到绩效目标。 |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产出质量(4分)。 | 3 | ||||
产出 时效 | 3 | 项目产出时效是否达到绩效目标。 |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产出时效(3分)。 | 2 | ||||
产出 成本 | 3 | 项目产出成本是否按绩效目标控制。 |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产出成本(3分)。 | 3 | ||||
项目效果 | 40 | 经济 效益 | 8 | 项目实施是否产生直接或间接经济效益。 |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经济效益(8分)。 | 6 | ||
社会 效益 | 8 | 项目实施是否产生社会综合效益。 |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社会效益(8分)。 | 8 | ||||
环境 效益 | 8 | 项目实施是否对环境产生积极或消极影响。 |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环境效益(8分)。 | 8 | ||||
可持续影响 | 8 | 项目实施对人、自然、资源是否带来可持续影响。 |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可持续影响(8分)。 | 8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8 | 项目预期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的满意程度。 |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服务对象满意度(8分)。 | 8 | ||||
总分 | 100 | 100 | 100 | 96 | ||||
说明:评分95-100分为优秀,85-94.9分为良好,70-84.9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2018年检察培训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2011-2020年检察教育培训改革指导意见》、《“十三五”时期检察教育培训规划》、《全国检察教育培训精品课程建设指导意见》、《全国检察机关特色培训基地建设意见》等文件精神,区财政厅、区检察院设立“检察教育培训经费”项目,属于经常性项目。为做好本院检察系统教育培训工作,本院加强专业学科体系和标准课程构建,根据最高检出台的岗位素能基本标准,围绕各业务类别履职范围和程序,开展标准化、精细化培训,为提升干警业务水平指明方向。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深入践行“让检察机关成为良好经济发展环境重要组成部分”的理念,努力服务大局,保障大局。充分履行职责,积极投入平安朝天、法治朝天和反腐倡廉建设。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
(1)服务大局,强化责任意识。
(2)公正高效,强化质效意识。
(3)服务民生,强化为民意识。
二、项目单位绩效情况
朝天区人民检察院对2018年检察培训经费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对项目概况、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项目组织实施情况、项目绩效完成情况进行了说明,自评得分100分。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评价项目存在的必要性、项目管理的规范性和项目绩效的突出性,从而为项目决策提供依据,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提高项目资金使用绩效。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采取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原则;采用目标效益分析法评价。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由区财政局绩效评价股牵头,区检察院和区财政局参与,精心准备绩效评价工作。
2.组织实施。区检察院提供基础数据,区检察院进行审核;区财政局政法股进行数据核对,开展初评。
3.分析评价。区绩效评价股进行最后审核认定,并提出绩效评价报告。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区财政局政法股对预算的“检察培训”项目资金实际拨付3万元,本级财政拨款3万元。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检察培训”项目资金全部用于干部外出培训开支,在行政经费支出中的项目经费中反映,共计3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区财政局政法股对我院办案开支进行资金审批,根据我院上报的用款计划进行划拨。
(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我院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各类培训,计划完成培训人数达45人以上,充分提高检察人员的业务素质。
2.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根据省财政厅下文,层层审批手续,拨付至我院平台账户。
(2)项目完成质量。根据实际情况合理使用,不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不超标准开支情况。严格把关资金管理、费用支出进行监督。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动态管理,及时审批,节约开支,完成100%,群众满意。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提高了办案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了案件侦查效率,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进步。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评分表见附件)
该项目做到了管理规范,程序到位,群众满意,社会反响好。取得了巨大的社会效益,维护了社会的稳定。项目评价优秀。
六、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根据绩效评价结果,认为该项目对维护社会的稳定有重大意义,使业务人员水平更上新台阶,不断适应新形势发展工作需要。
七、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区财政局、区检察院精诚合作,相辅相成,共同做好业务人员的培训工作。操作程序科学规范,资金到位及时无误,服务周到,群众满意。建议:继续实施项目,提高业务人员业务水平、办案效率和准确率。
附件
朝天区检察院
检察培训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一级 指标 | 分值 | 二级指标 | 分值 | 三级指标 | 分值 | 指标解释 | 评价标准 | 得分 |
项目 决策 | 20 | 项目目标 | 4 | 目标 内容 | 4 | 目标是否明确、细化、量化。 | 目标明确(1分),目标细化(1分),目标量化(2分)。 | 4 |
决策过程 | 8 | 决策 依据 | 3 | 项目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是否根据需要制定中长期实施规划。 | 项目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2分),根据需要制定中长期实施规划(1分)。 | 3 | ||
决策 程序 | 5 | 项目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批复程序是否符合相关管理办法;项目调整是否履行相应手续。 | 项目符合申报条件(2分),申报、批复程序符合相关管理办法(2分),项目实施调整履行相应手续(1分)。 | 5 | ||||
资金分配 | 8 | 分配 办法 | 2 | 是否根据需要制定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并在管理办法中明确资金分配办法;资金分配因素是否全面、合理。 | 办法健全、规范(1分),因素选择全面、合理(1分)。 | 2 | ||
分配 结果 | 6 | 资金分配是否符合相关管理办法;分配结果是否合理。 | 项目符合相关分配办法(2分),资金分配合理(4分)。 | 6 | ||||
项目 管理 | 25 | 资金到位 | 5 | 到位率 | 3 | 实际到位/计划到位×100% | 根据项目实际到位资金占计划的比重计算得分(3分) | 3 |
到位 时效 | 2 | 资金是否及时到位;若未及时到位,是否影响项目进度。 | 及时到位(2分),未及时到位但未影响项目进度(1.5分),未及时到位并影响项目进度(0-1分)。 | 2 | ||||
资金管理 | 10 | 资金 使用 | 7 | 是否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的情况;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是否存在超标准开支情况。 | 虚列(套取)扣4-7分,支出依据不合规扣1分,截留、挤占、挪用扣3-6分,超标准开支扣2-5分。 | 7 | ||
财务 管理 | 3 | 资金管理、费用支出等制度是否健全,是否严格执行;会计核算是否规范 | 财务制度健全(1分),严格执行制度(1分),会计核算规范(1分)。 | 3 | ||||
组织实施 | 10 | 组织 机构 | 1 | 机构是否健全、分工是否明确。 | 机构健全、分工明确(1分) | 1 | ||
管理 制度 | 9 | 是否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是否严格执行相关项目管理制度。 | 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2分),严格执行相关项目管理制度(7分)。 | 9 | ||||
项目 绩效 | 55 | 项目产出 | 15 | 产出 数量 | 5 | 项目产出数量是否达到绩效目标。 |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产出数量(5分)。 | 5 |
产出 质量 | 4 | 项目产出质量是否达到绩效目标。 |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产出质量(4分)。 | 4 | ||||
产出 时效 | 3 | 项目产出时效是否达到绩效目标。 |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产出时效(3分)。 | 3 | ||||
产出 成本 | 3 | 项目产出成本是否按绩效目标控制。 |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产出成本(3分)。 | 3 | ||||
项目效果 | 40 | 经济 效益 | 8 | 项目实施是否产生直接或间接经济效益。 |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经济效益(8分)。 | 8 | ||
社会 效益 | 8 | 项目实施是否产生社会综合效益。 |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社会效益(8分)。 | 8 | ||||
环境 效益 | 8 | 项目实施是否对环境产生积极或消极影响。 |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环境效益(8分)。 | 8 | ||||
可持续影响 | 8 | 项目实施对人、自然、资源是否带来可持续影响。 |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可持续影响(8分)。 | 8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8 | 项目预期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的满意程度。 |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服务对象满意度(8分)。 | 8 | ||||
总分 | 100 | 100 | 100 | 100 |
说明:评分95-100分为优秀,85-94.9分为良好,70-84.9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2018年维稳工作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2018年,我院全年案件数收案数合计195件,结案数170件。审查逮捕案件收案数合计47件,结案数47件;审查起诉案件94件,结案数94件;民事行政案件收案数25件,结案数25件;控申举报案件收案数29件,结案数29件。进一步保障和促进了朝天区的平稳、和谐、快速发展。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深入践行“让检察机关成为良好经济发展环境重要组成部分”的理念,努力服务大局,保障大局。充分履行职责,积极投入平安朝天、法治朝天和反腐倡廉建设。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
(1)服务大局,强化责任意识。
(2)公正高效,强化质效意识。
(3)服务民生,强化为民意识。
二、项目单位绩效情况
朝天区人民检察院对2018年检察培训经费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对项目概况、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项目组织实施情况、项目绩效完成情况进行了说明,自评得分100分。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评价项目存在的必要性、项目管理的规范性和项目绩效的突出性,从而为项目决策提供依据,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提高项目资金使用绩效。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采取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原则;采用目标效益分析法评价。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由区财政局绩效评价股牵头,区检察院和区财政局参与,精心准备绩效评价工作。
2.组织实施。区检察院提供基础数据,区检察院进行审核;区财政局政法股进行数据核对,开展初评。
3.分析评价。区绩效评价股进行最后审核认定,并提出绩效评价报告。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区财政局政法股对预算的“维稳工作经费”项目资金实际拨付3万元,本级财政拨款3万元。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维稳工作经费”项目资金全部用于办案维护稳定费用支出,在行政经费支出中的项目经费中反映,共计3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区财政局政法股对我院办案开支进行资金审批,根据我院上报的用款计划进行划拨。
(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我院积极开展各类安全维稳工作,开展每周三的栈道讲堂;开展对全区25个乡镇普法知识宣讲,发放宣传资料76万余份,受教育公民达19万余人次,维护了朝天区的安全稳定。有效保障了社会和谐。
2.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根据省财政厅下文,层层审批手续,拨付至我院平台账户。
(2)项目完成质量。根据实际情况合理使用,不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不超标准开支情况。严格把关资金管理、费用支出进行监督。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动态管理,及时审批,节约开支,完成100%,群众满意。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提高了群众的素质,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进步。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评分表见附件)
该项目做到了管理规范,程序到位,群众满意,社会反响好。取得了巨大的社会效益,维护了社会的稳定。项目评价优秀。
六、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根据绩效评价结果,认为该项目对维护社会的稳定有重大意义。
七、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通过该项目的开展,及时、高效的参与处理了各类突发事件,有效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目前该经费相对不足,一定程度阻碍了维稳工作更全面的开展,下一步向上争取资金。
附件
朝天区检察院
维稳工作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一级 指标 | 分值 | 二级指标 | 分值 | 三级指标 | 分值 | 指标解释 | 评价标准 | 得分 |
项目 决策 | 20 | 项目目标 | 4 | 目标 内容 | 4 | 目标是否明确、细化、量化。 | 目标明确(1分),目标细化(1分),目标量化(2分)。 | 4 |
决策过程 | 8 | 决策 依据 | 3 | 项目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是否根据需要制定中长期实施规划。 | 项目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2分),根据需要制定中长期实施规划(1分)。 | 3 | ||
决策 程序 | 5 | 项目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批复程序是否符合相关管理办法;项目调整是否履行相应手续。 | 项目符合申报条件(2分),申报、批复程序符合相关管理办法(2分),项目实施调整履行相应手续(1分)。 | 5 | ||||
资金分配 | 8 | 分配 办法 | 2 | 是否根据需要制定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并在管理办法中明确资金分配办法;资金分配因素是否全面、合理。 | 办法健全、规范(1分),因素选择全面、合理(1分)。 | 2 | ||
分配 结果 | 6 | 资金分配是否符合相关管理办法;分配结果是否合理。 | 项目符合相关分配办法(2分),资金分配合理(4分)。 | 6 | ||||
项目 管理 | 25 | 资金到位 | 5 | 到位率 | 3 | 实际到位/计划到位×100% | 根据项目实际到位资金占计划的比重计算得分(3分) | 3 |
到位 时效 | 2 | 资金是否及时到位;若未及时到位,是否影响项目进度。 | 及时到位(2分),未及时到位但未影响项目进度(1.5分),未及时到位并影响项目进度(0-1分)。 | 2 | ||||
资金管理 | 10 | 资金 使用 | 7 | 是否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的情况;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是否存在超标准开支情况。 | 虚列(套取)扣4-7分,支出依据不合规扣1分,截留、挤占、挪用扣3-6分,超标准开支扣2-5分。 | 7 | ||
财务 管理 | 3 | 资金管理、费用支出等制度是否健全,是否严格执行;会计核算是否规范 | 财务制度健全(1分),严格执行制度(1分),会计核算规范(1分)。 | 3 | ||||
组织实施 | 10 | 组织 机构 | 1 | 机构是否健全、分工是否明确。 | 机构健全、分工明确(1分) | 1 | ||
管理 制度 | 9 | 是否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是否严格执行相关项目管理制度。 | 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2分),严格执行相关项目管理制度(7分)。 | 9 | ||||
项目 绩效 | 55 | 项目产出 | 15 | 产出 数量 | 5 | 项目产出数量是否达到绩效目标。 |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产出数量(5分)。 | 5 |
产出 质量 | 4 | 项目产出质量是否达到绩效目标。 |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产出质量(4分)。 | 4 | ||||
产出 时效 | 3 | 项目产出时效是否达到绩效目标。 |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产出时效(3分)。 | 3 | ||||
产出 成本 | 3 | 项目产出成本是否按绩效目标控制。 |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产出成本(3分)。 | 3 | ||||
项目效果 | 40 | 经济 效益 | 8 | 项目实施是否产生直接或间接经济效益。 |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经济效益(8分)。 | 8 | ||
社会 效益 | 8 | 项目实施是否产生社会综合效益。 |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社会效益(8分)。 | 8 | ||||
环境 效益 | 8 | 项目实施是否对环境产生积极或消极影响。 |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环境效益(8分)。 | 8 | ||||
可持续影响 | 8 | 项目实施对人、自然、资源是否带来可持续影响。 |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可持续影响(8分)。 | 8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8 | 项目预期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的满意程度。 |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服务对象满意度(8分)。 | 8 | ||||
总分 | 100 | 100 | 100 | 100 |
说明:评分95-100分为优秀,85-94.9分为良好,70-84.9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2018年司法救助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开展司法救助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决策部署的要求,有利于彰显国家人文关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司法救助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帮助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通过诉讼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或其近亲属摆脱困境,改善生产生活状况。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通过开展司法救助,从提出申请到救助金发放,坚持快速办理,全程跟踪指导,深入到被救助人所在村社和乡镇实地调查了解,救助金发放及时,解决申请人的燃眉之急,让每一分钱用到“救急”的刀刃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政治效果.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
(1)服务大局,强化责任意识。
(2)公正高效,强化质效意识。
(3)服务民生,强化为民意识。
二、项目单位绩效情况
朝天区人民检察院对2018年司法救助经费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对项目概况、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项目组织实施情况、项目绩效完成情况进行了说明,自评得分100分。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评价项目存在的必要性、项目管理的规范性和项目绩效的突出性,从而为项目决策提供依据,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提高项目资金使用绩效。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采取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原则;采用目标效益分析法评价。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由区财政局绩效评价股牵头,区检察院和区财政局参与,精心准备绩效评价工作。
2.组织实施。区检察院提供基础数据,区检察院进行审核;区财政局政法股进行数据核对,开展初评。
3.分析评价。区绩效评价股进行最后审核认定,并提出绩效评价报告。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区财政局政法股对预算的“司法救助”项目资金实际拨付5万元,本级财政拨款5万元。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司法救助”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帮助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通过诉讼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或其近亲属支出,在行政经费支出中的项目经费中反映,共计5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区财政局政法股对我院办案开支进行资金审批,根据我院上报的用款计划进行划拨。
(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我院积极拓展司法救助渠道,运用国家司法救助职能,主动服务群众,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全年共完成司法救助案件2件,发放救助金5万元。从提出申请到救助金发放,坚持快速办理,全程跟踪指导,深入到被救助人所在村社和乡镇实地调查了解,救助金发放及时,解决申请人的燃眉之急,让每一分钱用到“救急”的刀刃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政治效果。
2.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根据省财政厅下文,层层审批手续,拨付至我院平台账户。
(2)项目完成质量。根据实际情况合理使用,不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不超标准开支情况。严格把关资金管理、费用支出进行监督。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动态管理,及时审批,节约开支,完成100%,群众满意。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提高了群众的素质,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进步。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评分表见附件)
该项目做到了管理规范,程序到位,群众满意,社会反响好。取得了巨大的社会效益,维护了社会的稳定。项目评价优秀。
六、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根据绩效评价结果,认为该项目对维护社会的稳定有重大意义。
七、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通过该项目的开展,有效的帮助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通过诉讼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或其近亲属摆脱困境,改善生产生活状况。目前该经费相对不足,一定程度阻碍了维稳工作更全面的开展,下一步向上争取资金。更大程度的帮助当事人。
附件
朝天区检察院
司法救助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一级 指标 | 分值 | 二级指标 | 分值 | 三级指标 | 分值 | 指标解释 | 评价标准 | 得分 |
项目 决策 | 20 | 项目目标 | 4 | 目标 内容 | 4 | 目标是否明确、细化、量化。 | 目标明确(1分),目标细化(1分),目标量化(2分)。 | 4 |
决策过程 | 8 | 决策 依据 | 3 | 项目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是否根据需要制定中长期实施规划。 | 项目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2分),根据需要制定中长期实施规划(1分)。 | 3 | ||
决策 程序 | 5 | 项目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批复程序是否符合相关管理办法;项目调整是否履行相应手续。 | 项目符合申报条件(2分),申报、批复程序符合相关管理办法(2分),项目实施调整履行相应手续(1分)。 | 5 | ||||
资金分配 | 8 | 分配 办法 | 2 | 是否根据需要制定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并在管理办法中明确资金分配办法;资金分配因素是否全面、合理。 | 办法健全、规范(1分),因素选择全面、合理(1分)。 | 2 | ||
分配 结果 | 6 | 资金分配是否符合相关管理办法;分配结果是否合理。 | 项目符合相关分配办法(2分),资金分配合理(4分)。 | 6 | ||||
项目 管理 | 25 | 资金到位 | 5 | 到位率 | 3 | 实际到位/计划到位×100% | 根据项目实际到位资金占计划的比重计算得分(3分) | 3 |
到位 时效 | 2 | 资金是否及时到位;若未及时到位,是否影响项目进度。 | 及时到位(2分),未及时到位但未影响项目进度(1.5分),未及时到位并影响项目进度(0-1分)。 | 2 | ||||
资金管理 | 10 | 资金 使用 | 7 | 是否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的情况;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是否存在超标准开支情况。 | 虚列(套取)扣4-7分,支出依据不合规扣1分,截留、挤占、挪用扣3-6分,超标准开支扣2-5分。 | 7 | ||
财务 管理 | 3 | 资金管理、费用支出等制度是否健全,是否严格执行;会计核算是否规范 | 财务制度健全(1分),严格执行制度(1分),会计核算规范(1分)。 | 3 | ||||
组织实施 | 10 | 组织 机构 | 1 | 机构是否健全、分工是否明确。 | 机构健全、分工明确(1分) | 1 | ||
管理 制度 | 9 | 是否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是否严格执行相关项目管理制度。 | 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2分),严格执行相关项目管理制度(7分)。 | 9 | ||||
项目 绩效 | 55 | 项目产出 | 15 | 产出 数量 | 5 | 项目产出数量是否达到绩效目标。 |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产出数量(5分)。 | 5 |
产出 质量 | 4 | 项目产出质量是否达到绩效目标。 |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产出质量(4分)。 | 4 | ||||
产出 时效 | 3 | 项目产出时效是否达到绩效目标。 |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产出时效(3分)。 | 3 | ||||
产出 成本 | 3 | 项目产出成本是否按绩效目标控制。 |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产出成本(3分)。 | 3 | ||||
项目效果 | 40 | 经济 效益 | 8 | 项目实施是否产生直接或间接经济效益。 |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经济效益(8分)。 | 8 | ||
社会 效益 | 8 | 项目实施是否产生社会综合效益。 |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社会效益(8分)。 | 8 | ||||
环境 效益 | 8 | 项目实施是否对环境产生积极或消极影响。 |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环境效益(8分)。 | 8 | ||||
可持续影响 | 8 | 项目实施对人、自然、资源是否带来可持续影响。 |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可持续影响(8分)。 | 8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8 | 项目预期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的满意程度。 | 对照绩效目标评价服务对象满意度(8分)。 | 8 | ||||
总分 | 100 | 100 | 100 | 100 |
说明:评分95-100分为优秀,85-94.9分为良好,70-84.9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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