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利州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内召带领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及部分人大代表共50余人深入我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示范点,对利州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集中走访调研。10月25日,在利州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听取了区检察院检察长王绍连关于公益诉讼工作的汇报。
2017年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以来,区检察院在区党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紧紧抓住公益诉讼的契机,主动担当,积极依法履行职权,为法治利州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截至目前,区检察院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5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刑事附带民事)1件,挽回损失8000万元;行政公益诉讼14件,督促收回国有资产1.33亿元,督促有关部门对207亩临时占用的耕地、林地和草地进行复垦复绿工作监管,督促有关部门对480亩煤矿矸石堆放区进行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监管。区检察院通过诉讼前的检察建议推动依法行政,使行政机关履职更加到位,而且被监督行政机关都能在收到检察建议后,积极整改并回复。通过检察机关和相关行政机关的共同努力,矿山地质环境得到了及时整治修复,地质灾害隐患也得到了消除,并在治理区域设置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示范点”多处。
利州区院在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中始终坚持党委领导并主动汇报工作进展,积极争取人大常委会、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与国土部门签署了《关于加强国土执法和检察监督协作配合的若干意见》,与区林业和园林局签署了《关于办理涉林公益诉讼案件协作配合的意见》。目前,正在协调利州区委办公室和区政府办公室,就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形成具体的实施办法,达到行政部门与检察机关的双赢目标。
会后,众多委员和人大代表给予了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高度的评价,对区检察院能够主动邀请人大监督给予点赞。与此同时,也希望区检察院在落实广元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同时,增加公益监督的精准性,为公益诉讼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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