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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人均获刑!昭化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电信网络诈骗案公开宣判

发布时间:2022-03-16  来源:本网  点击量:2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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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0日上午,昭化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杨某某等18人电信网络诈骗案一审以远程和常规的方式公开宣判,该院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和量刑建议均被法院采纳。18名被告人分别以诈骗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至拘役四个月不等刑罚。

该案是典型的“杀猪盘”式诈骗,诈骗窝点在境外(缅甸),形成电诈案的产业化运作,采用远程非接触式的手段诈骗,作案时间跨度长,涉及面广,被告人多达100多人,涉案金额2100多万元,属特别巨大。18名被告人分别为境外诈骗分子创建网站、提供网站加速、隐藏IP地址,伪造假军官证,出售各类社交账号,出租、出售银行卡给诈骗分子使用,为境外诈骗分子完成划转洗钱的全过程,案情复杂,取证难度大。

为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打击力度,昭化区检察院坚持将“全链条打击、精准化预防、一体化治理”的理念融入办案全过程。一是充分发挥提前介入作用。立案后,第一时间派员提前介入,熟悉案情,引导公安机关完善证据,补强证据链条,确保案件快捕快诉。二是实现全链条、全方位打击。全面审查案件事实及证据,依法对涉案的3名漏犯进行追诉,3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三是突出打击重点。18名被告人中,对认定为帮助作用大的,从严打击,建议判处实刑;对没有与境外诈骗分子直接联系、没有共同既得利益,只是从中赚取差价,主动退赃并缴纳罚金的,建议从宽处理。四是高质效完成出庭公诉。办案人员充分做好出庭预案,在历时三天的庭审中,从事实、证据、法律适用方面有力指控犯罪。在质证和辩论阶段,针对部分被告人避重就轻、拒不认罪的情况,控辩双方展开激烈辩论,公诉人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用证据证实犯罪事实、以法律阐释犯罪构成,有力的予以驳回。同时,在发表公诉意见时,检察官全面详尽解读了“杀猪盘”式诈骗套路,提出了警醒和告诫,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该案的办理彰显了检察机关依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力度和决心。下一步,昭化区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继续保持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高压态势。同时,注重发挥刑事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双向合力,积极探索在个人信息保护、网络治理领域的有效做法,加强对网络空间的综合保护,以实际行动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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