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昭化区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三次会议,任命邓长虹同志为昭化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并决定其为代理检察长。随后,听取和审议了昭化区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的报告》。
会上,昭化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邓长虹代表昭化区人民检察院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实践效果”“主要做法”“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主要问题和困难”“深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工作措施和建议”四个方面,系统、全面地汇报了该院2019年以来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
邓长虹表示,区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和审议昭化区人民检察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充分体现了对检察工作的高度重视、关心和支持。昭化区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专题审议为契机,认真落实常委会审议意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进一步加强部门配合,进一步提高速裁程序、简易程序适用率,进一步提高业务素能,进一步强化监督制约,勇于担当、积极作为,更好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助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会上,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向大会报告了《关于区人民检察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调查报告指出,该制度实施以来,区人民检察院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与有关单位协调配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在此项工作中还存在主动协作办案机制不够健全、部分案件办理能力有所欠缺、值班律师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
就进一步深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调查报告提出了四方面改进建议:一是进一步强化制度实施的政治责任。深刻认识贯彻落实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重大意义,严格公正司法,准确惩治犯罪,不断加快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二是进一步提升案件办理质效。提高案件精准量刑能力,努力提升案件质量和效果,不断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效实施。三是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长效机制建设。积极探索建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绿色通道、专人联络、定期通报、联系会议等机制,切实加强与法院、公安、司法等部门的沟通,形成工作合力。四是进一步规范完成值班律师工作机制。积极会同区司法局加强对值班律师的管理,确保值班律师工作依法规范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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