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四川省政法委员会《关于开展四川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评选表彰的通知》文件要求,经市院领导决定,拟向市政法委推荐市院第一检察部、昭化区院冯英同志分别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推荐名单进行公示。若对参评的集体和个人有异议或有情况反映的,请于2021年1月25日至30日期间向市院反映。
联系电话:0839-3239273(市院扫黑办)。
0839-3220933(市院政治部宣传处).
广元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宣传处
2021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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