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为深入开展全市检察机关“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专项行动”,广元市院结合司法办案和本地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实际,部署青川县院积极稳妥探索开展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青川县院迅速落实相关安排部署,依托“青佑青”未检团队和“青少年阳光检察工作站”开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通过现场调查、走访师生、突击摸排等形式发现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线索10余条,现已全部立案。
针对本次专项活动发现的校园周边部分商家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制品、超过保质期限食品,相关主管部门监督管理不到位的情况,青川县院立案办理全市首例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案件。6月18日,青川县院与县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局召开联席会议,向其公开送达、宣告了诉前检察建议书,建议对向未成年人销售过期食品的经营者依法予以处理,对辖区内中小学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活动进行专项检查。
青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全面接受检察建议,下一步将在全县开展为期2个月的专项整治,加强对辖区内中小学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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